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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6-08-11来源: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点击数:96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派遣到沂南县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
一、招聘数量、岗位及用工方式
1、招聘数量:16人(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2、招聘岗位:村级动物防疫员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除外),经年度考核合格下年度自动续聘;
3、用工方式:由沂南县双益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人员招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村级动物防疫员有违法违纪和不符合单位用人标准的,退回派遣单位处理。派遣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不符合用工标准的,用工单位可按规定退回沂南县双益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由派遣单位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处理。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沂南县户籍或沂南县生源;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畜牧兽医事业,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服从分配;
4、招聘岗位主要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需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类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畜牧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沂南县双益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沂南县历山路872号路东沿街)。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3)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3)各一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背面书写姓名及乡镇街道名称)。
3、资格审查
沂南县双益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含行政综合能力测试、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届时将在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及沂南县双益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果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的地点及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沂南县双益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劳务派遣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八、待遇
工资标准不低于沂南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1、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本次招聘实行定岗招录,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被录取后,需固定在报考岗位履职。无特殊政策性事由,不予调整至其他岗位。
3、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招聘条件、程序、考试成绩、招聘结果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6、本次考试工作,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7、本次考试成绩在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及沂南县双益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张贴公示。
沂南县双益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39-7371088
监督电话:0539-3221760
附件:1.《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计划表》
2.《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村级动物防疫员诚信承诺书》
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沂南县双益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