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8个岗位,共计8名):
| 学段学科 | 中 学(高中) | 小 学 | 学前教育 | |||||
| 数学 | 化学 | 英语 | 生物 | 语文 | 数学 | 科学 | ||
| 人 数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仙游县教育系统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相应学科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有良好师德、教育情怀和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热爱研训工作,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命题研究、书面与口头表达和课堂教学及信息技术运用等工作能力。
(二)专业能力条件
1.必备条件
(1)具有所选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所选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学教研员须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研员须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教研员须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市级及以上领衔名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师综合技能大赛市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职称可适当放宽(二级教师及以上);
(4)具有6年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经历,且至少完成相应学段一次循环教学工作(小学可为一年级至三年级或四年级至六年级的小循环)或两年毕业班教学工作的经历(其中毕业班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年为近三年以内的);
(5)年龄45周岁(1980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下,若是正高级教师、省名校长、省教学名师、省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者、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综合类)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者(均以确认文件为准)、近3个学年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1篇及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近5个学年度(2020-2021、2021-2022、2022-2023、2023-2024、2024-2025学年度,下同)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近5个学年度获评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名师,或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或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均以确认文件为准)。
(2)近5个学年度主持完成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或近5个学年度在CN刊物(含职评文件规定的相当于CN刊物)上至少发表过1篇本学科的教育教学论文。
(3)近5个学年度担任过学科教研组负责人,或担任过教务处、教研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或担任过年段长,或担任过县级及以上相应学科的中心组成员、兼职教研员、县级毕业班或教师技能比赛指导组成员。
(4)近5个学年度参加过县级及以上学科质检、中高考命题工作,或市级及以上相应学科讲座、示范课至少1次。
(5)近5个学年度获得县级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综合类)、教学评实践能力比赛、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次(项),或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至少1次(项),或获得市级现场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至少1次(项),或获得作业设计、解题析题等单项教学业务比武县级二等奖及以上至少2次(项)。
(6)近5个学年度指导教师、学生在相应学科比赛(指导教师参加现场教学比赛)中获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至少2人次(项)。
(7)近5个学年度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综合性表彰(省职评文件规定的综合性表彰项目)1次及以上。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违反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有关规定的。
3.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征信问题、身心健康问题的。
4.近5个学年度,年度考核有不定等级或不合格情况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县相关部门配合。具体事务由县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会同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具体选调方式如下:
1.采取岗位基本业绩量化考核评分方式择优选调,满分100分。先由符合上述“选调条件”者自愿申报(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按基本业绩量化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自评得分,填写自评得分表(附件3),再经县一级在资格审核后,进行量化评分复核、确认。然后对报名人员按公布的选调学科岗位分别进行量化评分成绩排序,成绩最优者定为初步选调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依次按教科研成果、学历为先后顺序进行比选,最先比出的高者优先)。
2.确定为初步选调人选的,由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考察组到其所在学校进行现实表现考察了解,重点考察了解初步选调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和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表现及是否存在与“选调条件”有关规定相违背的问题。
3.确定初步选调人选后,在仙游县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因在公示期间或考察环节被发现存在问题而被取消参与选调资格,或初步入选人员书面申请自动放弃资格的,报考同一学科岗位人员按量化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仙游县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601、603室)。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各种荣誉及获奖证书(均含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表、自评得分表各一份,并随带个人简介及个人专业发展三年规划一篇(A4纸手写,1500字左右)。
3.报名材料提交: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确保真实、准确。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者,取消选调、应聘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0594-8395319,8268112,联系人:刘文凑,联系电话:13859889851;黄丽珊,联系电话:15860066108。
附:1.仙游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选调报名表
2.仙游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选调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3.仙游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选调自评得分表
仙游县教育局
2026年8月12日
附件2
仙游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选调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 项目 | 分值 | 要素 | 材料提供与审核办法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 基本条件 | 学历职称 | 5分 |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及以上职称 | 提供学历复印件和职称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核对。 |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分,本科1分。 ②正高3分、高级2分、一级1分。 | 以本学科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计。 |
| 师德表现方面 | 年度 考核与表彰 | 10分 | 2020.9- 2025.8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2026年8月之前县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和专项表彰 | 提供年度考核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专项表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核对。 | ①年度考核合格得1分/次,年度考核优秀2分/次。 ②获得县级综合性表彰得3分/次,专项表彰得2分/次。 ③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得5分/次,专项表彰得3分/次。 ④封顶10分。 | 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专项表彰参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项表彰以公章为准。 |
| 教学工作方面 | 教学 业绩及竞赛情况 | 30分 | 各类名优教师的认定时间为2026年8月之前; 学科教学竞赛获得突出成绩须在2026年8月之前,且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业务管理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活动。 | 提供各类名优教师证书(或确认文件)复印件,提供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得突出成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核对。 | ①学科兼职教研员、中心组成员或名师工作室成员县级、市级及以上分别得5分、10分。以一种身份统计,不累加。 ②县、市、省骨干教师分别得3分、5分8分;县、市、省学科带头人分别得8分、15分、25分;县、市、省领衔名师分别得10分、15分、25分。取最高项,不累加。 ③学科教学竞赛获县一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得5分/次,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得8分/次。教师同一届的系列比赛或同一学生同一项目的系列比赛,只取最高奖项,不重复得分。 ④封顶30分。 | 竞赛中获得突出成绩指指导的学生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表彰或本人获教学竞赛奖项(含优质课、公开课、教学设计、课件、优秀课例、案例、说课、作业设计等,不含省市县综合类教学技能大赛)。 |
| 教科研引领方 面 | 课题 研究 | 10分 | 2026年8月之前主持各级(或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研究除说明外,其他要求参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 提供立项、结题证书及文件的复印件,需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申报立项书和结题评审书上有考核对象姓名。申报时带原件核对。 | ①主持县级课题(或参与市级课题)得2分/个。 ②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得5分/个。 ③主持省级(或参与国家级)及以上课题得10分/个。 ④同一主题的课题,取最高奖项得分,封顶10分。 | 主持是指课题立项申请人或负责人;参与是指课题组成员,不必是核心成员。 |
| 论文、论著等教科研成果 | 10分 | 2026年8月之前撰写、发表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论著,教学成果获市级以上表彰,除说明外参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 提供发表的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含研究报告、经验总结)的期刊杂志复印件(含首页、目录和论文),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对。论著提供原件。 | ①CN论文5分/篇,中文核心期刊10分/篇,论著10分/本。 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得10分/次(项),省级二三等奖及市一等奖得8分/次(项),市级二三等奖得6分/次(项)。 ③封顶10分。 | 论文、论著、教学成果奖非第一作者得分减半。 | |
| 示范辐射作用方面 | 指导 培养 青年 教师 | 5分 | 2026年8月之前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或担任教师培训专业导师。 | 提供结对指导协议书、指导内容和计划、指导过程记录,需加盖被指导对象任职学校公章。担任教师培训班专业导师的,只需培训主办方或承办方提供的相关工作证明即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核对。 | ①指导青年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含培养对象)得1分/人,封顶3分。②指导培养教师开设县级及以上三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得1分/人次。 ③指导培养教师在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县二等奖及以上的得1分/人次。④担任县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业导师得2分/次。⑤封顶5分。 | |
| 公开 课或 专题 讲座 | 15分 | 2026年8月之前开设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专题讲座,参与县级及以上“送教送培”活动、主持片区及以上教研活动。认定标准参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 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需提供主办方证明及文件。 参与县级及以上“送教送培”活动、主持片区及以上教研活动的证明及佐证材料(活动文件复印件、签到表、活动过程记录等)。 申报时提供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 ①公开课或讲座县级得2分/次,封顶8分。 ②公开课或讲座市级及以上得5分/次。 ③参与开展县级及以上“送教送培”或主持学科中心组相关活动、片区及以上教研活动得2分/次。 ④封顶15分。 | “一师一优课”(含精品课)比赛按福建省相关规定认定为降一个等级的公开课。 | |
| 专业发展方面 | 综合类教学技能大赛和各级各类命题 | 15分 | 2026年8月之前参加省市县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包括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综合类)、教学评实践能力比赛、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2026年8月之前参加省市县质检、中高考命题。 | 提供获奖证书或参加命题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核对。 | ①技能大赛县级一二等奖、市级三等奖得8分/次;市级一二等奖、省三等奖得10分/次;市特等奖、省一二等奖得12分/次;省特等奖得15分/次 ②县、市、省级质检命题分别得2分、3分、5分/次;中考命题得10/次,高考命题得15分/次。 ③封顶15分。 | 同一届教学(技能)大赛取最高奖项,不累加。不同届技能大赛可各取最高奖项累加。 |
| 备注 | 1.同一奖项不在不同项目中重复使用得分;2.本考评办法解释权归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