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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8/17 09:00 ~ 2026/08/21 17:00

📄 公告原文

为保障街道、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北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京人社就发〔2014〕170号)及《平谷区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名额

滨河街道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录用人员由街道统筹调剂使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城镇或农业户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未就业状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无业求职未就业状态),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且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属于本市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农村劳动力,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本市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女满四十周岁以上和男满五十周岁以上人员(报名日之前至少连续6个月未实现就业);

(2)残疾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持《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零就业家庭”人员(经户籍地社保所认定);

(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仅限城镇户籍从办理失业登记日期开始计算)。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未处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状态。

3.处于失业登记状态或农村劳动力无业求职状态,

4.未担任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投资人、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6.聘用期间须全职在岗,不得从事任何兼职。

(二)招聘条件:

1.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2.专职全职从事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

3.具有平谷区户籍(滨河街道户籍优先)。

三、工作职责

服从街道统一管理、岗位调剂与工作安排,完成街道、社区交办的各项基层公共服务工作及其他临时性任务。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按照北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单位统一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址:滨河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府前西街12号院)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

联系人:高丽丽

咨询电话:

89959878或69989350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滨河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5.残疾人、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6.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7.“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结果;

8.“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承诺书)

9.1寸彩色照片一张。

六、考试

本次综合考核采取上机实操考试加现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测评报考人员适配本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与基本综合素质。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报考者上机实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未达到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七、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对拟聘用人员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提供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上岗安排

正式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十、纪委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公开条件、程序、标准及回避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人员提交信息、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依规追责。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资格审核至招聘结束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1:滨河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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