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农业行政执法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生猪定点屠宰协检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愿服从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能够适应夜班工作;
3.具有动物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动物检疫检验员证,男女不限,年龄在38周岁以下,有动物检疫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5周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中专、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编外工作人员:
1.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内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二年的;
8.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有其他不宜报考编外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农业农村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永农〔2025〕27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至1126922274@qq.com(同时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电子版打包)。
3.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笔试前将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笔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形式: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将电话通知本人。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永康市农业行政执法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18248555118、0579-8929817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
永康市农业行政执法队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