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10名(主要从事夜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工作,较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6年8月18日至2008年8月18日出生);
4.具备履职尽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询认证);
6.男性身高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155CM(含)以上;
7.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条件
烈士或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退役军人、城市管理执法相关专业毕业或有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禁止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因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信息,或者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导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咨询人员及电话:郭老师,0826-5221177)。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0日(9:00—12:00,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301室。
(三)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查询打印资料)、学位证(获得学位才提供)、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证件照1张。并如实填写《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并按要求详细填写,含1寸证件照)。
(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凡未按时到达指定位置统一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个人征信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到,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分配岗位,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手续。试用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薪酬待遇
(一)基本工资2200元/月,其他待遇参照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同类岗位相关标准执行。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及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26-5907881。
十一、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者确保联系电话准确无误、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本招聘公告由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