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崇州市教育系统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储备教师68名,招聘的编外储备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并完全符合《崇州市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储备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人员;
5.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人员;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对象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9.尚未解除或终止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人员,或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人员;
10.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编外储备教师68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9:00—8月22日17:00。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岗位所对应学校均设现场报名点,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崇州市教育系统招聘编外储备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岗位调整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3:1的,经市教育局研究后可放宽至2:1,放宽后仍达不到2:1的,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三)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形式采取无学生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崇州市教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结合岗位情况,由招聘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开展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三)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上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储备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崇州市教师服务中心电话:028--82184821
纪律监督电话:028--82218223(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崇州市教育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