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为环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男15名、女5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岗位计划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环县户籍;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8月22日至2008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发布公告日前取得,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5.单侧矫正视力在4.8及以上,男性赤足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赤足身高不低于158cm;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用工合同证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
2.报名地点:环县人社局(环城镇光明路4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目测,目测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身高是否符合招聘要求、体形是否端正、身体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纹身或疤痕、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4.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
(1)《2026年环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寸彩色照片4张;
(3)毕业证(含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其中,涉及优先招聘条件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调减招聘计划。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内容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笔试环节,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4.体能测评时间:2026年9月10日,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各岗位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调减招聘计划。
2.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3.时间:2026年9月19日,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考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5.成绩查询。2026年9月22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请于2026年9月22日12:00至2026年9月23日12:00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379)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尾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四)面试及确定总成绩
1.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岗位匹配度等方面,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同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末尾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体检。
(五)体检
1.根据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项目除身高、视力外,其他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需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4.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结合聘用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突出政治素质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者,该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环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聘用管理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安排到乡镇派出所和特警大队等部门从事日常警务辅助工作。实行合同化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环县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违法违纪的予以辞退。
四、待遇保障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现行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按规定缴纳。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要求,通过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环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聘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各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事宜,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未尽事宜由环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