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基层司法所日常工作。(具体使用在维西县司法局中路乡司法所工作服务)。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招聘范围:应聘人员限维西县户籍。
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要求及就业困难人员政策规定要求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之一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需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6.男年满50周岁以上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
7.被征地农民。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形象良好,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能够熟练使用电脑,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性格稳重,吃苦耐劳。工作适应能力强,服从安排,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精神;
3.结合维西县司法局工作实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要求:女性,年龄在35岁以下。
资格审查: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主要以报名材料为准。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审查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状态期间是否有单位参保缴纳社保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有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担任注册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成员、股东、理事、监事等。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人员;
4.已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曾招聘聘用为城镇公益性岗位期满离职退出人员;
7.其他不适宜从事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司法辅助工作情形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及工作地点、工作职责
薪酬待遇:1870元/月及以上,购买社会保险五险;
工作地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中路司法所(维西县中路乡佳禾村);
工作职责:1.协助开展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特殊人群管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2.负责司法所日常内勤、公文材料起草、数据上报、台账整理、档案管理、电脑及办公设备操作等;3.完成维西县司法局、中路乡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基层司法行政事务性工作任务。
四、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或面谈,考察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可进入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报名者综合素质。待面试工作结束后,维西县司法局研究确定拟安置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待审核确认完成后,维西县司法局办理安置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9月9日;
报名地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二楼政工室(维西县保和镇幸福路);
报名联系电话:0887-8626502
六、其它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含《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一张;
2.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在工作期间如工作能力与岗位不相适应,用人单位可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其他未尽事宜,以所签劳动合同内容规定为准;
4.按政策规定要求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规定。
维西县人力资源市场
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