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公告》有关规定,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天河区教育系统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后备人才库人员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1名。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天河区教育系统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后备人才库人员(即参加过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笔试且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考生)中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2026年毕业生和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1名,其中:数学教师1名(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③被开除公职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⑦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⑧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在职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或参加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公开招聘正处于体检考察或拟聘用的考生;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2.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学位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2026年毕业生报名时需已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关于报考人员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若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国优计划”)毕业生可按照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名应聘相应学科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本科与研究生专业不一致的不影响报名应聘。
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报名表》(报名系统上下载)、《广州市天河区华康小学2026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后(见附件2,需亲笔签名),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到邮箱949523188@qq.com,作为报名和资格审查依据,后续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需按学校通知要求核查原件。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9日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2.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笔试成绩高低,以1:5比例进行确定面试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6年8月29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广州华康小学”公布。
(二)面试
1.时间和考点:初定2026年8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广州华康小学”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形式:主要采用试教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候分室送达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同一招聘岗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广州华康小学”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包括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四)递补
1.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2.本次招聘结束后6个月内(截至2027年3月10日),如学校有新增同一岗位需求的,可从本次招聘相应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五)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广州华康小学”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和期满转正后的薪酬待遇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等,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报考人员一经报名,则视同服从并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人员受聘后须服从招聘单位各类岗位、不同学段的教学安排。
(五)我校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事项。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华康小学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13668902590,监督电话:(020)3862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