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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磐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9/10 08:30 ~ 2026/09/07 16:30

📄 公告原文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磐石市事业单位拟面向2026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6年磐石市计划面向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6年磐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和国家、军队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的条件,并在2026年秋季磐石市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公民。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省政府和省军区征兵命令中的年龄条件;

7.具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在读的没有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5.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6.参加“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男兵预征对象,参加现场报名,且只能选择1个岗位,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报考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日—9月7日8:30—16:30(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受理报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报名地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磐石市振兴大街777号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科,联系电话:0432-65222248。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2026年磐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3.在编在岗人员须携带《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

4.留学回国人员,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除须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携带《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4)、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待报名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另行发放。

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六、拟聘用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shi.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签订协议书

对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入伍所在地的编制、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兵办签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岗入伍退役安排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排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截止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八、退役安排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接收意见和签订的《退役安排协议书》到入伍所在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报到。报到后,入伍所在地编制、人社部门及接收单位自退役军人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为其办理落编落岗手续。

九、有关规定

(一)服务年限规定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二)退役后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转改为军士的;

4.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由个人自愿选择安置方式;

6.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

7.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撤销后拒不服从调剂的;

8.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起运前,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未被批准入伍或查明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拟聘资格,并依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考生、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shi.gov.cn/)。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的报名和政策咨询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附件:1.2026年磐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

2.2026年磐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4.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魏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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