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源热力发展有限公司,此公司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的旗属国有企业的二级子公司,主要承担供热工作。
二、录用人员工作基础情况
(一)工作内容
见附表1
(二)用工性质
确定录用人员依法与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源热力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5人。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运行值班人员及维修人员因岗位特殊,年龄适当放宽,要求为50周岁以下。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已取得对应岗位所要求的学历。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国有企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报名条件:
详见附表1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6日9:00至9月1日17:00,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投递至指定邮箱tzrlzy0608@163.com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日17: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
请应聘者按要求于规定时间完成报名表(详见附表2),准确填写教育部学籍验证码,上传学籍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报名表(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获奖证明、党员证明等(按公告要求提供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如因上传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审核受影响,后果自负。
(三)初步审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照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结合岗位匹配度、履历完整性、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四)资格审核
初步审核通过后,通知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接受现场查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核通过领取准考证。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资格审核后,不同岗位面试时间会另行通知(以准考证所示为准),考生须在所报岗位开考前30分钟前到达候考室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岗位匹配度及应变能力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为8分钟(含思考时间),共2道题目。
(四)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面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七、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同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成绩公布
最终成绩将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s://www.ewenke.gov.cn/),不再另行通知(递补人选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招聘工作小组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递补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聘用、试用期1个月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从进入同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成绩保留
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工作安排调整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工作小组电话:133548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