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公安工作需要,恩施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4人,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及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辅警的工作内容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日常运转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系非公务员、事业编制岗位;根据岗位特点及工作性质需要,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专业技术岗位辅警需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特警、交警骑巡队员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9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其他辅警需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9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7.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在恩施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其他原因离职后未满2年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9月1日至9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方式:在恩施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恩施市施州大道224号)进行现场报名
3.提交资料
(1)考生自行并提交附件2《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1份;
(2)现场核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清晰完整,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3)现场核验本人户口薄原件,并提交户口本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清晰完整,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A4纸上);
(4)现场核验本人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
(5)是退役军人的,需现场核验本人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服役期间获相关表彰奖励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专业技术辅警岗位的,需现场核验岗位要求的驾驶证并提交复印件1份。
(7)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本人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3张(并在照片背面署名)。
4.加分规则及运用
退役军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报考的加0.5分,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营级及以下表彰奖励1次加0.5分,获得团师级表彰奖励加1分,获得军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加2分,同一事件受到不同层级表彰奖励按最高的加分。不同事迹加分分值可累计计算,上限为5分,加分直接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加分项目及分数需现场签字确认,不接受事后申请。应聘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优先录用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明确的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二)考试
业务大队文职辅警岗位考生考试采取笔试+公文写作+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公文写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加分成绩;其他辅警岗位考生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成绩。考试工作由市公安局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9月4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笔试根据职位计划数、参加笔试人数和笔试成绩综合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公文写作
(1)测试时间:2026年9月4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内容及要求:测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公文写作能力。
3.面试
笔试合格人数高于职位计划数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合格人数不足1:3人数的职位,按照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1)面试时间:2026年9月7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及要求:面试成绩100分,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测评标准为: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体能测评共三项,凡三项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评合格,进入下一环节。
(1)测试时间:2026年9月9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内容及要求: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评当日考生携带身份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评。
(三)综合成绩公示
通过“恩施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综合成绩。110报警接线员岗位、专业技术辅警岗位和机关、派出所文职辅警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其他岗位从体能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000米跑成绩排名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含涉毒检测项目,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此外,以下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1.色盲、纹身、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2.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户籍地派出所完成;考生负责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拟招聘对象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七)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八)岗前培训
由恩施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递补规则
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按同一岗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体能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若招聘的岗位无递补人员,可从本次报考执法勤务辅警类岗位序列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依规免体能测试的,不可调剂到执法勤务类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1年,岗位空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空缺岗位予以补充。
六、薪酬待遇
按照市财政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通过“硒都网”和“恩施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应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招聘各环节需要出示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辅警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胡警官18372591222
尤警官18372591299
附件:1.《恩施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职位表》

2.《恩施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恩施市公安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