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8/28 08:30 ~ 2026/09/04 18:00

📄 公告原文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肃北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机1名(限男性)。

二、招聘范围

肃北县(户籍地或居住地在肃北县均可)。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如心脏病、癫痫、色盲等)。视力、听力等均需符合国家机动车驾驶员体检标准。

2.年龄学历:4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0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检察院、法院系统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经历优先考虑;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3.驾驶证及驾龄:持有有效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5年以上且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章记录;驾驶技术熟练,具有一定的汽车日常保养和排除故障能力。

4.驾驶经验:具备丰富的实际驾驶经验和娴熟的驾驶技术。熟悉本地及周边地区的道路交通状况。

5.安全记录:最近在两个记分周期内无被记满12分的记录;没有交通肇事、危驾、酒驾等记录。

6.具备检察机关工作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治安处罚、刑事追责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6.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四、工作职责

1.负责本院公务用车保障,安全文明驾驶。

2.做好车辆日常检查、保养、清洁及简单故障处置。

3.完成用车管理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8日—9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1)网络报名:自行在“肃北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下载《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并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压缩ZIP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902055649@qq.com)。(2)现场报名:将《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出来和其他报名所需材料交至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8办公室;

3.所需材料:

(1)《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报考人员经核准报考资格无误后方可参加面试。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资格。

六、用工形式

被聘用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肃北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

七、薪酬待遇

(1)薪资待遇按照用工单位薪酬标准执行;(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八、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招聘过程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

肃北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附件

发现更多精彩

图片

📱 关注「上岸公考」微信公众号

  • ✅ 考试公告第一时间推送
  • ✅ 各类学习资料免费领
  • ✅ 行测申论备考助攻
上岸公考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