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所有资格、资质证书等),除普通高校(含海外高校)2026年应届博士研究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9月14日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须于网上报名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和成绩单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以备网上报名时使用。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6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初审
(一)个人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9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9月14日11:00—9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登录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qingflow.com/dashboard/271e9d9c/view)进行报名,报名无需注册。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提交后,需使用身份证号码查询审核情况,请准确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本公告查询(工作日9:00-16:00,网上集中报名期间9:00-20:00)。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
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9月14日11:00—9月23日17:00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时间最后一天16: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登记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升本的,还需提交专科学历证书);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2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
(5)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海外留学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证明。
(7)《应聘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同版)。
3.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不含面试当天)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后考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招聘高层次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面谈交流。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加试、排序。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情况,按岗位计划1:2确定进入
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等额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
协议。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汽车工程
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心理测试费用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担,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s://jyj.yanta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烟台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的在岗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公告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5-2976717
监督电话(不接受咨询):0535-2101861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s://jyj.yantai.gov.cn/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ytqcvc.cn/
附件1:2026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6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附件4:应聘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doc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