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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202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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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09/05 09:00 ~ 2026/09/09 18:00

📄 公告原文

银川市202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银川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名额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职位(共计37个名额),详见《银川市202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市各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市各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参公人员。

3.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并授予消防救援衔的大队级正职及以下领导干部,一级助理员及以下职级干部和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干部。

4.中央、自治区驻银机关(单位),银川市机关(单位)设在银川市各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身份人员既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也可以报考参公人员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按照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除可以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外,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践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标准;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者现为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一、二级主任科员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5日以后出生);报考者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5日以后出生);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公务员须在招录机关(单位)或与招录机关层级相同的机关(单位)累计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其中选调生须累计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起算时间为录用文件下发后到招录机关报到之日;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7.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9月5日;现任职务和职级以2026年9月5日前的任职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银川党建网、银川微党建微信公众号查询公开遴选的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公开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也可与公告中市委组织部公布的电话联系。

(二)报名方式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人员经本单位及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报名时间

2026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8:00,共计5天,逾期不再补报。

(四)报名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需提前下载并填写《银川市202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附带彩色照片电子版(姓名+报考职位),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市委组织部。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明确报考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中央、自治区驻银机关(单位),银川市机关(单位)设在银川市各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和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各职位的专业要求,可参阅《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指导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高度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专业课程及毕业学校相关证明资料,经遴选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2.资格初审。遴选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及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

对有弄虚作假、盗用信息、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对虚假报名、扰乱报考秩序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通知到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报名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职位裁减。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为5:1,部分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降低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遴选名额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名额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组织实施1次,具体改报方式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改报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申请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核减遴选名额或者取消职位情况在银川市党建网、银川微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写作功底以及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50分。

(二)笔试加分

1.在2023、2024、2025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优秀等次的,每确定1次加1分;

2.在2023、2024、2025年间任一年度,因连续3年年度(从2021年起算)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的,再加2分。

上述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漏填笔试加分信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不再追加笔试加分;虚假填报笔试加分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

(三)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完成后,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情况研究划定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登录银川党建网、银川微党建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本人笔试成绩及名次。

五、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遴选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照2:1的比例确定),因特殊原因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确定后,在银川党建网、银川微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二)提交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格复审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报名推荐表》原件(留存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2023、2024、2025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留存一份);

7.在2023、2024、2025年间任一年度,因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留存一份);

8.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留存一份)。

只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盖相关部门出具的复印公章。凡发现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按通过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党建网、银川微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银川党建网、银川微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3日内,因故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三)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在银川党建网、银川微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加权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工作结束后,市委组织部通过银川党建网、银川微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总成绩。

八、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指导、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公布前,各遴选机关须将考察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在考察中认真组织实施。

(一)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不高于2:1比例(含)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对因特殊原因低于2:1比例进行面试且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由市委组织部通过银川党建网、银川微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组织实施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违规违纪、社会信用记录等有关情况,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报考合并职位的,考察前由遴选机关在同一遴选职位内,结合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等统筹进行“二次岗位分配”。因自愿放弃“二次岗位分配”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三)综合得分的计算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考察成绩(满分150分),并计算出每名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得分=考试总成绩×80%+考察成绩×20%

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通过一定方式公布报考者的综合得分。

九、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一)公示

各遴选机关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遴选机关和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由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空缺职位在差额考察对象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对象转任到市直机关后,应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具体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按规定办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

十、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复审或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可以取得联系。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开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1-6888895 0951-6889306

(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 9:00-12:00,14:00-18:00)

附件:1.银川市202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银川市202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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