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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9/11 09:00 ~ 2026/09/17 17:30

📄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地处广西首府南宁,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3月,前身是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广西分院,1953年2月更名为广西省民族学院,1958年6月更名为广西民族学院,2006年2月更名为广西民族大学。学校占地面积3600亩,现有相思湖、思源湖和武鸣三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静谧,建筑风格古朴典雅,人文氛围深厚浓郁,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24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38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43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学科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其他条件。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法提供的,经学校同意,可签订诚信承诺在考察前提供。

(八)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已取得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

(九)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民族大学网站(https://www.gxmz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民族大学网站(https://www.gxmzu.edu.cn/)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1日9:00至2026年9月17日17:3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

应聘人员须登录广西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haopin.gxmzu.edu.cn)进行应聘岗位填报,并按照《广西民族大学-招聘网站操作指南》(见广西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进行相关操作。广西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操作及技术问题请咨询工程师,电话:18376760067,QQ:422623934。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回避的岗位。应聘人员与我校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并在《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如实填写。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

1.《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系统填写),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应聘人员填写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扫描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加盖正规翻译机构公章的成绩单翻译件。

3.应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待业的应聘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中的工作年限、社保缴费年限须满足岗位年限要求。

应聘人员现所在工作单位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在《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中的“工作单位”和“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栏目中,注明“在编人员”或“编外聘用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证明出具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报名时无法提供的,经学校同意,可签订诚信承诺在考察前提供。

5.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模板见附件4,证明出具时间须为报名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六个月之内)。

6.求职材料(含个人详细学习和工作简历、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等内容和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不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而造成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以及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应聘人员报名时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能多报,如发现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六、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资格审查

2026年9月11日9:00至2026年9月17日17:30应聘者通过招聘系统提交报名材料,2026年9月11日9:00至2026年9月23日17:30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已通过招聘系统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招聘系统资格审查的,可在2026年9月20日17:30前在招聘系统修改报考信息、补充相关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在广西民族大学官网通知通告栏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缴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参加笔试考生考试费为50元/人,不进行笔试的岗位不需要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发布。

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拟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在应聘人员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若缴费人数未达到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比例的,学校退还该岗位的考试费用。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以及缴费通知,仅在广西民族大学官网“通知通告”栏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登录学校网站查看,学校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审查,需要笔试的岗位须同时完成缴费)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岗位招聘人数核减至1人后仍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入围试讲/结构化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试讲/结构化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并现场核验原件。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当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超过1:6时(不含1:6),增加该岗位笔试环节。

1.笔试

需要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以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通知通告”栏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登录学校网站查看,学校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试讲环节,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试讲人员。

2.试讲

当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6时(含1:6),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试讲环节;当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超过1:6时(不含1:6),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

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以及试讲的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通知通告”栏公布。试讲教材或试讲内容由我校指定,并于试讲前3天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登录学校网站查看,学校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考察程序。

所有人员试讲结束后,学校当场公布试讲成绩,并且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辅助岗位

辅助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当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超过1:10时(不含1:10),增加该岗位笔试环节。

1.笔试

需要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以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通知通告”栏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登录学校网站查看,学校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结构化面试人员。

2.结构化面试

当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0时(含1:1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当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超过1:10时(不含1:1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以及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通知通告”栏公布。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仪表与语言表达能力等。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考察程序(结构化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或因考生缺考导致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考察程序)。

所有人员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学校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成绩,并且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

无需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八、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名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还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如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另行加试笔试,根据加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相关协助考察单位原因,造成考察工作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我校人事处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完成考察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学校组织考核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该岗位不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任一考核环节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和学校网站公示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十二、其他

(一)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

(二)已就业人员入职报到时须提供原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不能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伪造、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4.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影响聘用的;

5.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有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65113、0771-3260100。

招聘咨询电话为:人事处0771-3260113。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

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4.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广西民族大学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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