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村级干部人才队伍,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聘本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裴兴镇双柏村、拱桥村、长安村本土人才各1名。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为重庆市垫江县或在垫江县长期居住(一年以上)人员。
2.拥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至2026年3月31日,1991年3月31日后出生)。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现任村四职(社区六职)干部。
3.现役军人。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5.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考生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委托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后进行资格。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二)报名地点:裴兴镇人民政府2楼212室。
联系人:万老师 74599700
(三)报名材料:《裴兴镇公开招聘本土人才报名表》(见附件)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需附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材料。委托报名的出具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人报名相关材料。
(四)资格:由裴兴镇党的建设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招考资格。合格后,告知报名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录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截止后,若合格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则本次招录减少招录名额,重新组织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及以下者,不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并将检查报告交镇党的建设办公室。
七、考察
采用等额考察方式,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资料、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群众基础、遵纪守法、日常办公软件操作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人选不符合本土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根据考察情况,由镇党委会决定拟录用人员。
八、县级联审
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联审,联审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九、公示
联审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的,按规定程序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待遇保障
按照垫江县委组织部、垫江县财政局等相关要求,落实工作待遇。
十一、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裴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裴兴镇公开选聘本土人才报名表
附件下载:
1.裴兴镇公开选聘本土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