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规定,咸宁市教育局拟在华中师范大学组织开展20206年校园公开招聘(第二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共择优招聘高中教师17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4名、生物教师2名、信息技术竞赛教练1名。
二、招聘对象
面向2024届、2025届、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其中:
1.关于年龄: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本科学历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关于学历:报考人员需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学历证书取得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关于教师资格证和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高中阶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英语学科还需提供专业八级证书,其中2026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提供承诺书,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关证书或提供已取得证书的证明材料,届时未取得相关证书或未能提供已取得证书的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6年3月31日(周二)下午2:00-5:30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桂子山校区)
2026年4月1日(周三)、4月2日(周四)、4月3日(周五)、4月7日(周二)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招聘大厅(桂子山校区)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①《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6届);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毕业的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明材料(2026届暂未取得的提供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本人近期2寸彩色登记照2张。
(二)资格审查
咸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由指定邮箱(xnsdyzx@126.com)发送领取准考证通知至考生个人邮箱。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由咸宁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咸宁市教育局、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3.笔试内容为高中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长为90分钟,分值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线为60分,卷面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入围面试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为3:1,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确认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执行笔试开考比例相同处理办法。
5.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线7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遇总成绩并列,由考试领导小组决定考核方法,择优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在咸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考生总成绩在咸宁市教育局和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
(五)签订就业协议
应聘人员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统一排名,根据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追究相应违约责任。空缺岗位可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初步定为2026年7月底,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咸宁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考察。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招聘单位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查询拟聘用人员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将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咸宁市教育局集体研究,在咸宁市教育局和咸宁市人社局网站进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如本人解约或放弃岗位和被招聘单位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本次考试任何环节中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在满足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排名进行递补,而不是必须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为保证公平、公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咸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5-8058301,0715-8256527
附件下载:
(附件1)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wps
咸宁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