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6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专职辅导员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7年4月1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3年4月10日含以后出生)。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3年4月10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部门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其他条件说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至少1项且满1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包括: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或校级学生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委副书记;担任过班级班长、团支书;担任过学生党支部(副)书记。
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具体以《西安体育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最高学位专业要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相同。
2.学缘要求:本校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者不超过40%;各招聘岗位计划数少于2个时,不接受本校毕业生报名。
3.应聘人员入职后须入住鄠邑校区学生公寓。
4.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体育学院门户网通知公告栏(www.xaipe.edu.cn/xwgk/tzgg.htm)及西安体育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指定邮箱报名,见附件1),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应按照指定时间、方式和要求报名,超期或未按照要求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6日08:00至2026年4月9日18:00。应聘者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务必上传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证明证件扫描件材料不齐者,视为审核不合格)发至该岗位指定报名邮箱,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如下:
(1)西安体育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及获奖情况、社会实践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等);
(3)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须同时提供新疆籍证明(户籍为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员)扫描件;
(4)各阶段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政治面貌证明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开具时间应为2026年3月1日以后(严格按照附件6中共党员证明模板开具);
(6)工作经历及年限书面证明扫描件。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学校组织、人事或学生工作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单位(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经办人及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以上电子材料打包命名格式为:西体招聘+学生处+专职辅导员+姓名
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表等材料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不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者不予受理。若后期发现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根据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初审:由招聘部门按照网上报名信息及材料,按照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
审查程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告》的专业设置、岗位需要进行审查。凡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律不得继续参加应聘。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核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方式。
1.笔试及心理测评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综合能力、高等教育管理、心理素质能力等综合测试(主要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评。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心理健康水平。该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心理测评结果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得参加下一环节应聘。
根据笔试成绩及心理测评结果,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博士研究生可带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不受最低控制分数线限制。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综合面试。面试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于面试起始之日5日前在学校网站发布。
2.综合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职业判断、语言表达、实际操作等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100分。
3.计算考核综合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核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面试考核成绩由专家组集体打分确定,最后得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相加算其平均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3)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由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体育学院门户网(www.xaipe.edu.cn/xwgk/tzgg.htm)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学校与招聘人员(报到入职)签订聘用合同。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的审核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凡在公示期及入职后,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待遇按陕西省相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辅导员按照校内I类人员管理。转入事业编制有关事项按照《西安体育学院辅导员岗位编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入编后按照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在学校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和人事处—人才招聘栏中通知,因应聘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应聘者联系方式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复审、考核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宿、交通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指定招聘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四)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有关工作无法按计划进行时,学校可根据实际调整招聘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公告。
(五)本公告由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五、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朱老师马老师
咨询电话:029-88409412029-88409242
附件:1.西安体育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
2.西安体育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