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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及研训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07 08:30 ~ 2026/04/30 16:00

📄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高质量供给,充实大连金普新区教师队伍工作力量,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13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及研训员。

一、选聘岗位性质和对象

本次共选聘优秀教师及研训员20名,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及研训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参加选聘的事业编制在职教师需为大连市域以外人员。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及研训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要求的选聘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普学校优秀教师岗位

(1)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综合荣誉称号或业务称号;

(2)截至2026年4月7日,具有省级示范性高中或省级特色高中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自然月累计计算满60个月);

(3)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可不受职称证、荣誉称号或业务称号及教学工作经历的限制,但应同时满足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学科对口、年龄要求及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证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2.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优秀研训员岗位

(1)201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期间,须满足其中一项:①公开发表市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②公开出版教育专著1部;③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1次;④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学术称号;

(2)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可不受职称证及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经历、教育教学管理经历的限制,但须同时满足:①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学科对口或者与选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②年龄要求;③选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④201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期间,须满足其中一项:公开发表市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公开出版教育专著1部;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1次;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学术称号;

(3)具有正高级职称证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信息在金普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talents.dljp.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8:30—4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https://jpjszp.fanedu.net进入报名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照片(JPG或PNG格式)。

报考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普学校优秀教师岗位(岗位识别码01岗位-08岗位),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①《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及研训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签字并按手印后上传;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信网认证件(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件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件指“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无学历学位认证件的,须上传《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佐证;

④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网上确认件”指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及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无网上确认件的,须上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

⑤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⑥市级以上(含市级)综合荣誉称号或业务称号证书原件;

⑦截至2026年4月7日,省级示范性高中或省级特色高中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工作时间按自然月累计计算满60个月);

⑧本人简历(A4规格)。

报考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优秀研训员岗位(岗位识别码09岗位-12岗位),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①《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及研训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签字并按手印后上传;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信网认证件(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件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件指“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无学历学位认证件的,须上传《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佐证;

④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网上确认件”指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及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无网上确认件的,须上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

⑤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⑥201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期间,公开发表市级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教育专著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术称号证书原件;

⑦具有6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工作时间按自然月累计计算满72个月);

⑧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历佐证材料(工作时间按自然月累计计算满36个月);

⑨本人简历(A4规格)。

3.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使用手机号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手机号一经注册,不得修改。报名时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上传的材料如有缺项、漏项等情况,将影响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查,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网上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上传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全部进入面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按照每个岗位选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金普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talents.dljp.gov.cn/。

报考优秀教师岗位(岗位识别码01岗位-08岗位)、小学语文研训员岗位(岗位识别码09岗位)、初中心理研训员岗位(岗位识别码10岗位)的人员拟采取个人陈述+试讲+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精神等。每人限时20分钟。个人陈述2分钟,主要介绍工作经历、业绩、竞争优势及应聘岗位工作规划等;试讲8分钟;现场答辩10分钟,围绕相关业务、岗位要求及职业素养等,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报考监测数据分析研训员岗位(岗位识别码11岗位)、监测评价管理研训员岗位(岗位识别码12岗位)的人员拟采取个人陈述+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规划、职业精神等。每人限时15分钟。个人陈述5分钟,主要介绍工作经历、业绩、自我优势剖析及应聘岗位职业规划,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进行陈述等;现场答辩10分钟,围绕相关业务、岗位要求及职业素养等,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通过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与网上上传材料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金普新区管委会官网和金普人才谷网站,无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体检

征求调出单位意见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可根据不同岗位,采取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拟选聘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情况、选聘适用情形和岗位匹配度等内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按照发布公告的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如符合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可享受金普新区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选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组织机构无关。

(二)本次选聘考试不打印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是参加考试的唯一凭证,请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而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应聘人员对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411-3921869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四)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公告里的相关网站,及时了解发布的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因没有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附件:

1.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及研训员岗位计划表

2.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及研训员报名登记表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7日

附件: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及研训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大连金普新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及研训员报名登记表.docx

责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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