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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街道招聘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01 ~ 2026/04/08

📄 公告原文

南区街道,古称良都,地处中山市中心城区南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4人,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中山市南区街道招聘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学(A0401)、教育学类(B0401)、教育类(C0401)专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担任过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者优先。

本公告涉及的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村(社区)等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日-4月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中山市南区街道招聘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形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zsnqjyj312@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命名为“专任教师+姓名”。报名资料要求齐全、清晰、可读。

3.报名材料:

①《中山市南区街道招聘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报名表》Excel表格及手写签名扫描件;

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应岗位资格证、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③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附在报名表上);

④其他证明材料(获奖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结束后3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考试

专任教师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素养及能力测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将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采用专业技能素养测试+答辩形式,重点考查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内容。

(4)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对同分考生另行组织面试。体检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按相关规定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对象是编外聘用人员,非劳务派遣人员。具体薪酬待遇面议。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招聘过程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应聘人员因参加招聘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自行承担。

(三)报名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照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本公告由南区街道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60-88961909

联系人

吴老师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附件:

1.中山市南区街道招聘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表

2.中山市南区街道招聘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报名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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