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加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的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具体要求见《2026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1)应、往届毕业生
1.具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2.报考高中阶段岗位的须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位,本硕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3月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2000年3月以后出生)。
3.报考高中英语学科教师须取得《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TEM-8),或持有同等英语水平的雅思(不低于7.0分)、托福(不低于95);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4.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上述证书原则上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2)在职教师
1.具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2.具有3年以上与应聘岗位相一致的普通高级中学一线教学工作经历。
3.报考高中阶段岗位的须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位,本硕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4.截至2026年3月31日,具有中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无职称/具有初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
5.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6.报考高中英语学科教师须取得《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TEM-8),或持有同等英语水平的雅思(不低于7.0分)、托福(不低于95);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7.符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不受学历、专业限制。
(二)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应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8:00—4月8日14:00
2.报名步骤
第一步:请在电脑端打开谷歌、火狐等浏览器,进行账号注册,登录北师大基础教育人力资源系统。
第二步:根据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
第三步:选择并确认应聘岗位,完成简历投递。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简历一经投递则无法修改,请谨慎填报。
3.注意事项:(1)请将报考岗位所需全部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并同步发送至学校邮箱,以“学段+学科+姓名”命名邮件。
(2)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照片;对2026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提供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个人电子版照片须为清晰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应聘。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5)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546-8580156。
(二)资格审查
1.网上审核
时间:2026年4月1日10:00—4月9日14:00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应在初审通过后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教师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备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核减或取消计划将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提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核环节
采取笔试+试讲/说课+心理测评+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试题与学科试题。
(2)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满分100分)。达到合格线的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岗需1:20的比例进入试讲/说课环节;笔试合格的应聘者未达1:20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3)笔试时间拟定为4月25日(以实际通知为准)。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说课
(1)考核形式原则上采用线下“试讲/说课+评审专家问答”,具体以后期公告为准。
(2)试讲/说课合格线为75分(满分10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根据笔试分*30%+试讲/说课分*40%的加权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岗需1:10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环节;试讲/说课合格的应聘者未达1:10比例的,按试讲/说课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3)试讲/说课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在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
(4)考核时间拟定为4月29日—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评
(1)考核对象为参与试讲/说课环节的应聘者。
(2)考核时间为试讲/说课当天。
(3)考核形式为线上填写心理测评量表。
4.综合面试
(1)考核形式原则上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时长每人不超过8分钟。
(2)综合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满分100分)。
(3)考核时间拟定为5月23日—5月24日(以实际通知为准)。
(4)考核形式为线上,综合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在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
5.总成绩公示
应聘者总成绩(笔试*30%+试讲/说课*40%+综合面试*3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学校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数量,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及递补。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说课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说课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试讲/说课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试讲/说课考核。
(四)考察和体检。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考核入围及录取条件的,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2026年7月31日。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作调整的,将在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并同步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同意备案后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系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录用人员在享受同职称公办教师薪酬福利待遇基础上,每人每年人均增加5万元绩效工资,同时享受用人单位自主绩效。
(二)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符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享受人才奖励资金。
1.引进的国家、省、市级名师(学科名师工作室)、中小学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分别给予120万元、100万元、70万元的引才补贴,分3年发放,发放比例为5:3:2。
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2.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50万元、35万元、15万元安家费,分3年发放,发放比例为5:3:2。
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3.对引进的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6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我区,不得辞职或应聘我区以外的工作岗位,服务期满后可续签聘用合同或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上述规定,强行离职或应聘我区以外工作岗位的,要求当事人退回奖励资金。
七、其他事项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获取最新消息。
应聘者完成简历投递的同时,需要将学历学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简历中体现的资质材料扫描件提交至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邮箱:bsddysyxx@163.com。并以“学段+学科+姓名”为邮件名称。
咨询电话: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0546-7016962
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0546-8580156
附件1:2026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教师应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