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人,负责便民婚姻登记服务大厅、低保中心政策解答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要求
1.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2.具有宁安户籍或长期居住本地。
3.满足从事相关工作的需求,热爱并投身于基层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中专以上毕业一年,方可报名。
5.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6.具备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7.报名人员须经过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此次招聘岗位
1.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史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现正在务工或现有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4.本人名下在市场监督管理、教育、民政、卫健等部营运车辆(许可证)、固定资门存在营业执照(许可证)、产(门市房)等营利性项目的,企业高管、股东等(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宁安市民政局四楼办公室。
3.报名携带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份(长住人员须提供居住证明)。
(2)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3)2寸彩色照片2张。
(4)本人名下无存在营业执照(许可证)、营运车辆(许可证)、固定资产(门市房)等营利性项目的证明材料。
根据报名情况,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管理
对经面试合格的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宁安市民政局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停发各项补贴。宁安市民政局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
六、联系电话
电话:0453-823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