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文山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辅警34名,岗位及要求详见《文山州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文职辅警岗应聘人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留置看护辅警岗应聘人员要求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不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文山州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3.应聘文职辅警岗位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90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应聘留置看护辅警岗位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5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报考男性留置看护辅警岗位的人员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报考女性留置看护辅警岗位的人员身高不低于155厘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报考留置看护辅警岗位的人员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人员男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5.0,体重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KH03和KH04岗应聘人员应为军残八级或社残四级人员,视力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不在招录范围。
6.报考留置看护勤务岗的考生,在基层公安机关工作满2年,经各县(市)公安机关同意、推荐报考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文山州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8.曾经从事过或正在辅警岗位上的人员,未经批准离职的;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已明确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工)牺牲(死亡)民(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有2年基层警务辅助经验人员。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结合其岗位特点、资历条件等,实行动态调整,包含基本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具体执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辅警管理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1500元、岗位工资1060元、绩效工资2345元、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1915元,合计6820元;扣缴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后实发工资约为3810元。试用(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评定层级后确定薪酬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报考人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5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文山州公安局警务技能反恐训练馆(文山市华龙北路3号)。
4.报名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的国民教育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A4纸)。(2)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3)真实、完整填写好的《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后签名,并按捺拇指手印。
5.报名流程。报名人员到报名点领取或登录“文山州人社网”(https://wszrsj.ynws.gov.cn)自行下载《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并据实填写→持本人身份、学历、资质等相关证件、证明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学历、资质等相关材料交招聘工作人员审核→接受体表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视力→尿样检测(检测是否为吸毒人员)→报名经审核全部通过的,提交报名材料。
6.报名要求。(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3)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需真实正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联系不到考生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文山州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专班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文山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自行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文山州公安局警务技能反恐训练馆辅警招聘报名及咨询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参照云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涉及考生简单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通用知识的综合考查,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须知。考生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工具;提前15分钟入场,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
4.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的8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KH03和KH04岗位予以适当倾斜,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具体公布时间和相关要求将在“文山警方”公众号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KH03和KH04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若在面试前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应试的情形,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依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州公安局指定的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进入体检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笔、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注:KH03和KH04岗位体检标准另行通知。
(七)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出现测试成绩不合格等情形,按笔、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文职辅警岗位可适当降低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男子组项目:
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
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
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组项目:
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4″1;31岁(含)以上≤14″4。
800米跑:30岁(含)以下≤4′20″;31岁(含)以上≤4′30″。
纵跳摸高:≥230厘米。
注:KH03和KH04岗位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八)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结束后,对体能测试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治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个人征信情况、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
(九)岗前培训及考核
岗前培训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岗前培训期计入试用期,培训结束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即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山州人社网”、“文山警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适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预留联系手机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考人自行承担后果。
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文山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十一)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测试、考核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用考生与文山州公安局按法律法规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安排到文山州公安局对应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聘用或解除聘用的依据。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必须在岗位最低服务满一年,方可提出辞职。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支付岗前培训、制式服装等费用。文山州公安局将把违规辞职情况通报公务员管理、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
年内减员补聘说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展下次招聘前,若文山州公安局出现已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将不再单独开展招聘工作,即按本次招聘笔、面试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测-政审”等后续环节,通过后补聘入职。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未尽事宜可咨询文山州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专班,联系人:普警官,咨询电话:0876—2852215。
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告由文山州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后续补充。
附件:1.文山州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文山州公安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