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优化我旗教育人才队伍结构,着力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旗有关人才政策,经研究,面向高校引进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面向社会引进成熟教师,共计49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引进岗位计划
高中岗位计划数(33名):语文6名、数学4名、英语5名、历史2名、物理5名、地理2名、化学3名、生物3名、体育3名。
初中岗位计划数(13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3名、历史1名、物理2名、生物1名、体育3名。
小学岗位计划数(3名):体育3名。
以上岗位计划不具体明确大学毕业生或成熟教师岗位,由引进小组根据能力考评情况研究确定。
二、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2016)》(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资历条件。
1.成熟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中小学一线教学工作经历的公立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户籍不限,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获得旗(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年龄放宽5岁;
2.应往届大学毕业生。须具有国家统招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院校、各省属(省级、下同)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录取批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的2024年、2025年、2026年应往届大学毕业生,2026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前;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
3.专业条件。详见引进岗位计划表。
4.其他条件。在办理聘用(含试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专业、相应学段及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不含成熟教师);
(3)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工勤人员,鄂托克前旗教体系统在职正式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待遇。
引进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占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根据岗位不同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绩效工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人均4万元/年,县域高中和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人均6万元/年。
2.班主任津贴。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津贴为2000元/月,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班主任津贴为2500元/月,寄宿制学校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月。
3.安置待遇。引进到中学任教的,享受以下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补贴或安家补助”的待遇,原则上以购房补贴为主,确有特殊原因的可享受现金安家补助。
(1)购房补贴。引进对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签订安家补助协议前在鄂前旗范围内购买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和房屋产权证的享受以下购房补贴:
成熟教师:第一学历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40万元;第一学历为“211工程”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非一流学科)和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25万元,其中获得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35万元;第一学历为其它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15万元,其中获得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20万元;第一学历为非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后续取得本科学历),且获得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15万元,不符合以上条件不享受购房补贴。以上在享受购房补贴前提供住宿。
应往届大学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40万元;“211工程”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非一流学科)和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30万元,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35万元。以上在享受购房补贴前提供住宿。
(2)安家补助
成熟教师:第一学历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30万元;第一学历为“211工程”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非一流学科)和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20万元,其中获得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30万元;第一学历为其它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12万元,其中获得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18万元;第一学历为非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后续取得本科学历),且获得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12万元,不符合以上条件不享受安家补助。以上在享受安家补助前提供住宿。
应往届大学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30万元;“211工程”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非一流学科)和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20万元,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30万元。以上在享受安家补助前提供住宿。
(3)以上服务期合同均不包括试用期,待遇相关税费由本人承担。
三、引进的步骤及程序
(一)发布简章。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高校校园网站向全社会发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成熟教师: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5日;
(2)应往届大学生:以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高校校园网站发布的报名时间为准。报名联系电话:0477-762812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并由旗纪委监委、教体局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成熟教师提交《报名登记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承诺书、个人简历、在线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学历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工作证明及经历、原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任教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应往届毕业生提交《报名登记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承诺书、个人简历、在线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学历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三)能力考评。每个岗位引进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的组织能力考评,未达到1:3的,按比例将该岗位引进计划调整至其它岗位或取消岗位计划。
1.成立评估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组织进行能力考评,评估组由5—7名评委组成。
2.考评时间。成熟教师考评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应往届大学毕业生考评时间为进入高校时间。
3.考评方式。
(1)笔试。成熟教师笔试以应聘学段相关内容为主,应往届大学毕业生笔试以高中学段相关内容为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中体育岗位考生增加技能测试,测试结果只作为是否进入面试人选参考,不计入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方式为模拟课堂,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现场抽题,考生现场备课50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评委现场赋分,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最终成绩为所有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置70分及格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列为意向人选。
(3)计算总成绩。每位考生的考评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确定意向人选:引进小组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照考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考生面试成绩是否达到及格线现场研究确定意向人选,意向人选主动放弃的不予递补。
(四)签订意向协议。引进小组现场电话通知意向考生(无意向的不予通知),并与其签订意向协议。
(五)公示成绩。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现场能力考评成绩,成绩公示无异议者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2016)》(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在体检通知发布后15日内完成,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所在院校出具鉴定材料等方式进行,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考察材料及结论。
(2)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不予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旗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引进教师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引进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服务期(包含试用期)。已享受购房补贴或安家补助,在合同期离职的,执行所签订服务期合同相关条款。
四、其他
1.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保持引进教师总数不变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引进岗位。
2.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3.本简章仅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高校校园网站发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擅自转发的,概不负责。
4.本简章中涉及“以上(前)”或“以下(后)”均包括其本身,由鄂托克前旗2026年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引进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
鄂托克前旗2026年引进中小学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