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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08 08:00 ~ 2026/04/15 18:00

✏️

笔试时间

2026/04/25 09:00 ~ 2026/04/25 11:00

📄 公告原文

为适应我市市直公立中等职业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等文件精神,计划组织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使用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专业教师2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一般为18至38周岁(1987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附件1)。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和教师资格条件,符合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为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供,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贺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在职在编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录招聘栏目(http://www.gxhz.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将《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扫描件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为ghzyrjc@163.com。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8:00至2026年4月15日18:00。

3.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至1:3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如报考的岗位被取消或减少招聘人数的,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录招聘栏目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及时完成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免笔试岗位除外)于2026年4月23-24日9:00-12:00,14:30-18:00到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人事教育处(勤政楼七楼)领取笔试通知书,具体考场安排见笔试通知书。

3.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6年5月中下旬)。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计划于2026年5月中旬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录招聘栏目(http://www.gxhz.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发布面试拟入围人选。需笔试岗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岗位笔试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免笔试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即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达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人事教育处(勤政楼七楼)进行复审。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能进入面试。需笔试岗位,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由资格审查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若因递补人选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无法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面试拟入围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包含:

(1)《报名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手写签名;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材料;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须先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证明);

(3)《核心课程证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所在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

(4)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发布面试公告。计划于2026年5月中下旬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录招聘栏目(http://www.gxhz.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5月中下旬。

面试地点: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岗度,以及对试讲内容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运用、双边活动情况、语言教态、教学时间控制以及板书设计等,试讲所用教材版本详见附件7。

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和试讲内容。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后,考生备课10分钟,然后进行面试(试讲10分钟,不要求讲完整个抽签题目内容)。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父母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其它信息的,酌情给予扣3-5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分数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

本次招聘的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需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免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一个测评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二个测评要素成绩高者优先。以此类推,再相同时则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用人单位从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程序报市教育局等部门审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经审批后,可按照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2.公示。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审核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且影响聘用的,公示期间或公示之后自动放弃的,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中等职业学校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不办理入编登记手续,实行备案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参照本校使用事业编制的在编在职人员执行。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报考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2026年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样式)

4.核心课程证明(样式)

5.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

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7.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师试讲(面试)使用教材版本汇总

贺州市教育局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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