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惠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惠阳区残联(康复中心)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岗位:区康复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保育员)1名(附件1)。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区康复中心保育工作,组织在训残疾儿童用餐,准备残疾儿童生活用品,照料午睡,帮助在训残疾儿童如厕和日常清洗等工作;
2.负责打扫区康复中心儿童部卫生,清洗生活用品和教具,部门消毒等工作;
3.协助区康复中心教师完成日常教学工作,维持课堂秩序,组织餐前、餐后和课余的室内外活动;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对在训残疾儿童具有爱心和耐心,对残疾儿童的生理及心理发育情况有一定的了解;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7.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在职);
8取得初级及以上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9.聘用后即构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10.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1.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行为受到处罚的;
12.有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接收人事档案。聘用后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惠阳区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惠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一楼103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惠州市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
(5)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及要求,准确把握具体报考条件。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5)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存在与招聘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回避,不得报考。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选,通知进行考试。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本人到场领取准考证,不能由他人代领。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于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请关注惠阳区人社局网站相关公告。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人际沟通、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适配性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分高低确定名次;如主评委分仍相同的,原则上可组织加试。
5.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惠阳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学历、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涉黄涉毒等方面进行审核。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惠阳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规定
1.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问题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2.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履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资格。
4.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5.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具体招聘问题可咨询区残康复中心,咨询电话:0752-329989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7.本公告由区残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附件:1.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2.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考生个人承诺书
惠州市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2日
附件:
1.附件1: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doc
2.附件2: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3.附件3:考生个人承诺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