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一经正式聘用,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一)此次招聘岗位33个,招聘计划98名,详见《2026年长沙市口腔医院第一批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30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38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3岁。
2.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4、2025、2026年取得毕业证书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应已取得并提交住培合格证书,已获得相应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外。“两个同等对待”的考生应已取得并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6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生可凭加盖培训基地住培主管部门印章的2026年住培结业考核资格审查合格证明或者在培证明(含培训时间)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核,但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住培合格成绩单,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6年4月13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6.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7.招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即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8.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仅该专业符合要求。
9.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或执业证的,通过相关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暂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1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笔试(直接考核岗位免笔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考试具体安排、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长沙市口腔医院官网(http://www.csskqyy.cn)“人才专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9:00-4月14日17:00。
2.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对照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报名成功需立即打印本人的《2026年长沙市口腔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核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报名网址:https://zybm.baoming001.com/wsbm/#/guidePage?vhost=csskqyy2026。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可拨打系统咨询电话:4006366989(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才能报名,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5.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请考生不要相信有关缴费信息。
6.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3)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后开始考试报名信息填报;
(4)在“职位选择”栏选择本人拟报考岗位;
(5)按照片上传说明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
(6)在“报名信息填报”栏进一步完善本人基本信息;
(7)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以下附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研究生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需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③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照片或扫描件;
④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若毕业证书不能体现,需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⑤报考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执业证的,提交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⑥报考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提交规培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在培证明/住培结业考核资格审查合格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⑦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照片或扫描件;
⑧其他需要提交的岗位要求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8)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检查个人报考岗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附件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三)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
(1)护理岗(岗位代码31-33):2026年4月13日-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医技岗(岗位代码1-30):2026年4月14日-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岗位代码见《2026年长沙市口腔医院第一批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同。
2.资格审核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9号长沙市口腔医院友谊路院区后栋四楼410室。
3.资格审核材料
(1)纸质版《2026年长沙市口腔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岗位所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报名流程)。
4.资格审核时考生应备齐所需资料,资料不齐全的考生,如不能在2026年4月17日12:00前提供所需补充资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核,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委托书及资格审核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笔试资格。
7.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直接考核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相关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等信息将于资格审核后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官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四)准考证打印
1.已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笔试岗位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直接考核岗位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
2.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1)医技岗(岗位代码1-30):2026年4月24日(周五)9:00-4月26日(周日)9:30。
(2)护理岗(岗位代码31-33):2026年5月8日(周五)9:00-5月10日(周日)9:30。
(五)笔试
1.笔试时间:
(1)医技岗(岗位代码1-30):2026年4月26日上午9:30-11:00(周日,拟定),地址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2)护理岗(岗位代码31-33):2026年5月10日上午9:30-11:00(周日,拟定),地址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2.笔试形式为闭卷,两科笔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3.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原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和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方可进入考场。
4.笔试内容:
(1)口腔医学类岗位(岗位代码3-17):笔试科目分为口腔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单科满分各为100分。按口腔医学基础知识占50%、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其它医学类岗位(岗位代码18-33):笔试科目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单科满分各为100分。按医学基础知识占50%、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5.2026年5月13日(周三)9:00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5月14日(9:00—12:00,14:30—17:00)到长沙市口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9号长沙市口腔医院友谊路院区前栋九楼909室,电话:0731-83878470)提交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须附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成绩复核内容为答题卡是否扫描完整清晰,是否存在漏评、漏记、漏统情况,考生不能查阅本人或其他考生试卷、答题卡。人力资源管理部向考生反馈成绩复核情况。
(六)考核
1.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将在医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自行查看。
2.考核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考核环节。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人数的岗位,则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见第(七)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直接考核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全部入围考核环节。
(七)考试考核内容及成绩组成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考试考核内容及成绩组成 | ||
| 直接考核岗位 | 1-2 | 面试考核(100%) | ||
| 笔试岗位 | 3-33 | 笔试 (占40%) | 考核(占60%) | |
| 面试 (占50%) | 技能操作考核(占50%) | |||
1.直接考核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笔试岗位成绩组成:
(1)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12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考核总成绩和考核每一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面试成绩占比5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比50%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设置考核合格分数线70分,考核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3)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200)+考核成绩×(60÷100)。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再次相同的,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下同)。考核仅采取面试方式的,同一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入围;主考官评分再次相同的,则顺延面试成绩两位小数后小数(下同)。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结合医疗卫生岗位实际,同步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心理状况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不予录用。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官网公布。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若后续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医院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完成调档及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官网(http://www.csskqyy.cn)“人才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报到入职的,视同放弃。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招聘单位进行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考生在考核过程中未按要求参加或未完成整个考核程序者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考核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一年内不得报考我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长沙市口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3878470
(二)监督电话:
长沙市口腔医院内部监督审计部:0731-83878471
附件:
1.《2026年长沙市口腔医院第一批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长沙市口腔医院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