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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09 08:30 ~ 2026/04/13 16:00

📄 公告原文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恒山区人民法院拟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司机(男),结合实际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1人、司机1人(男)。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常住鸡西本地;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聘用制书记员年龄在21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2005年12月),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须每分钟70字及以上,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4.司机须持A1驾驶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即1966年1月—1991年12月),能够吃苦耐劳,为人沉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驾驶职责的身心条件,无不良驾驶记录及不良嗜好,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或司机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职位技能测试(书记员打字技能测试、司机驾驶技术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8:30--2026年4月13日16:00。

3.报名形式:填写考试报名表(附后)在报名时间内发至邮箱1193215972@qq.com(文件夹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例如“文员+王某某”)。

4.报名材料:聘用人员招录报名表,身份证,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材料,与招聘职位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扫描件)。

5.相关要求:

(1)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

(2)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3)报名后,请考生实时关注“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通知。

(4)资格审核工作由恒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开展,在报名时首先进行线上资格审核,线上资格审核通过后,等待通知进行线下资格审核(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通过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技能测试和面试。职位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1.时间及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笔试: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对党建、时政以及法律常识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拟招录职位人数和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数量比例不低于1:5(具体开考比例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3.职位技能测试:

(1)打字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职位需参加打字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10;试题为语音试题,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两次,取最高成绩;正确字数达不到70字/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司机驾驶技术测试:以驾校考试科目为主。

4.面试:根据笔试、职位技能测试等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拟招聘职位人数和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数量比例不低于1:3(具体开考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100分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分:

(1)书记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司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恒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调取通过体检人员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无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记录、有无吸毒赌博史等情况、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相关情况。

凡体检、考察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1.根据报名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恒山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恒山区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录用递补

递补:通过笔试、职位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标准,参加面试但未被正式录取的,将保留考试成绩一年,根据工作职位需要,可适时考虑进行录用递补。

四、相关事宜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联系人:刘小琦、高晶

联系电话:16646767690

恒山区法院聘用人招录登记表

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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