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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度公开选聘本土人才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10 09:00 ~ 2026/04/13 17:00

📄 公告原文

根据《涪陵区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意见(试行)》(涪陵委办发〔2015〕14号)、《关于印发〈涪陵区农村基层本土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涪区委组〔202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公开选聘本土人才。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清溪镇四合村、双龙村、石坝村、青龙村、平原村、全心村、建设村、胜利村、丰收村等9个村本土人才各1名,共9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在涪陵区;

(二)2026年3月以前毕业,获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获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及熟悉本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为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现任村四职(社区六职)干部、本土人才;曾任过本土人才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人员;

4.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区级联审、考察、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4月13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清溪镇人民政府党建办311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电话:72715882。

3.报名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2026年重庆市涪陵区选聘本土人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好本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学历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书面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选聘考核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如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名额大于或等于5:1比例的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名额小于5:1比例的直接进行面试。

本次选聘考核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开展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未开展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 分,考试大纲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乡村振兴、社会工作、公文写作等相关内容。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一般应按照前述确定面试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按照2:1组织开展面试;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本次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中共党员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规定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联审和体检

按选聘岗位1:1比例上报区委组织部联审。按选聘岗位1:1比例组织体检,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考生属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成绩要求,由招聘方结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同意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对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2天内组织复检,如复检未通过,取消其选聘资格。体检后如出现缺额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组织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底楼公示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安排具体岗位,并签订本土人才聘用协议,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之后,最高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岗位及待遇

体检和联审合格后,经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分配到各村。选聘的本土人才岗位一般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者村委会主任助理,在村全脱产工作,积极完成村“两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涪陵区委组织部、涪陵区财政局等相关要求,落实工作待遇,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选聘本土人才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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