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泸水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泸水市交通运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1.交通运输服务辅助岗位1名(残疾人岗位);
2.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辅助岗位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泸水行政区域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办理了失业登记,且符合下列七类招聘条件中的一类。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泸水户籍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聘用期限及薪资待遇
聘用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泸水市交通运输局发放的工资和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共同组成。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出差、下乡车旅费按照普通公职人员标准核定。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泸水市交通运输局(六库街道青山路43号)局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886-3629044。
(四)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低保证明(低保户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残疾人证原件(残疾人提供)、被征地农民(提供征地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泸水市交通运输局审查完后报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二)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评委会由泸水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组成,根据面谈情况,由面试评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通过人员,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后择优选用,正式确定聘用人员。
(三)使用和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对无法取得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个人通讯不畅未能接到面试通知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泸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泸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