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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20 ~ 2026/04/24

📄 公告原文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建筑为特色,集理、工、商、贸为一体的综合性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是建筑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被誉为“现代鲁班摇篮”,是广东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课程思政示范高职院校、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示范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我校目前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000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万余名。

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20日0:00至2026年4月24日23:59登录https://recruit.gdcvi.edu.cn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导出打印签名后提交PDF扫描件);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专科及以上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PDF格式,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

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上传近六个月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PDF格式);

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PDF格式);

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有相关业绩成果的,需提交相关的论文、著作、项目或获奖情况等材料,用于资格审核(PDF格式)。

应聘人员登录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系统(https://recruit.gdcvi.edu.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将佐证材料打包压缩,压缩包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后上传至系统,提交并完成网上报名。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查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单位网站(https://www.gdcvi.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直接业务考核方式为统一报名、统一考核,具体包括会议评审。

(一)会议评审

1.博士教师岗位考核内容包括面试和科研能力展示评价两个环节,其中面试占50%,科研能力展示占50%。面试环节由试讲(40%)和现场答辩(60%)两部分构成,主要考察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展示评价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科研业绩成果进行定量评价,注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科研潜力。

2.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实行“面试+实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能力,其中面试占40%,实操占60%。

3.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博士教师岗位考核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试讲+现场答辩)*50%+科研能力展示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现场答辩成绩×60%。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考核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60%。

4.合格分数线

(1)博士教师岗位考核试讲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现场答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科研能力展示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2)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考核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实操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3)所有岗位考核综合成绩合格线为8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博士教师岗位考核试讲成绩、现场答辩成绩、科研能力展示成绩以及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实操成绩中任何一项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列入体检人员名单。

5.排名规则

(1)同岗位应聘人员按考核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博士教师岗位的考核,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核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科研能力展示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科研能力展示成绩仍相同的,以科研能力展示环节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科研能力展示环节主评委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

(3)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核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实操成绩仍相同的,以实操环节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实操环节主评委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通知。

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递补

此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首日。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3-3919523(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763-3919556(纪检室)。

电子邮箱:rsc@gdcvi.edu.cn。

附件: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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