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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14 08:00 ~ 2026/04/22 18:00

📄 公告原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成立于1956年,是广西成立最早、规模较大、学科较齐全、综合实力较强的,主要从事中药、民族药的开发研究以及中药临床用药前的药学、药理、毒理试验研究的专业机构。“八五”期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为全国十大中医药院所之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0-1号,占地30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自建院以来,始终遵循“传承创新和谐开放”的院训,在几代人的接续努力下,为广西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下设科技产业部、中药民族药研究中心、制剂研发中心、食药同源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中药资源应用与开发中心、中药药效与安全性评价中心(实验动物中心)、门诊部(思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机构。

拥有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西中药质量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广西药用动物工程研究中心、广西中药壮瑶药分子机制研究重点研究室、广西中药壮瑶药院内制剂孵化基地、广西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5个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是广西医疗机构制剂与药食同源产品工程研究中心、广西壮瑶医药与医养结合人才小高地、广西中药新药研发中心,同时是中国-东盟天然药物技术创新学院、广西壮瑶医药产业学院共建单位。

建院70年,在中药新药、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医疗机构制剂、药食同源产品、日化保健用品等大健康产品研发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自主研发了“降压灵”“肝炎灵”“脑心宁”“蛇药”等一大批驰名区内外的新药,联合企业开发了两面针中药牙膏、肤阴洁复方黄松洗液等110多个新药、保健药、民族药和日化产品,助力全区中医医疗机构获得医院制剂注册及备案100余件。参与柳州花红、灵峰金鸡、万通炎康等系列产品研发或二次开发,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荣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60余项;获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130余件;制定广西地方标准、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广西壮瑶药材质量标准、广西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标准160余项,参与编写专著90余部(册),发表学术论文1600余篇。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具体岗位信息附后。

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奖励性绩效按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医药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gicmp.com)发布,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资格复审结果、面试时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gicmp.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2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

应聘者请由本人携带纸质材料进行现场报名,纸质材料包括:

(1)从院官网下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第一批)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打印后需手写签名。

(2)符合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规培证等)1份。

(3)如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报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4楼423室人力资源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0-1号。

资格审查后,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时间。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2.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岗位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若该岗位考生成绩均未达到60,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因报名未达1:3报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核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人选,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综合以上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提交院党委会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如岗位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根据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按招聘岗位1:1比例在面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递补,体检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根据要求按时报到和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聘用实行试用期。未能按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六、注意事项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电话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0771-587443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第一批)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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