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促进旅顺口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旅顺口区教育系统2026年第一批次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40名。具体岗位信息见《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系统2026年第一批次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国内部分重点院校和国内部分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详见《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系统2026年第一批次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高校名单及招聘范围》(附件1)。应届毕业生含2026年毕业及择业期(2024、2025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旅顺口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信息在旅顺口区政务信息网、东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高校网站和旅顺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要求报考同一岗位应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竞争比例,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采取面试(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并列的,试讲成绩高者入围,试讲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8.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择业期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
7.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东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服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career.nenu.edu.cn)、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lsdjyw.lnnu.edu.cn)等高校网站、旅顺口区政务信息网(www.dllsk.gov.cn)和旅顺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阶段报名:
时间:2026年4月12日—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人民大街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惟真楼二楼222会议室。
第二阶段报名:
时间:2026年4月15日—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教师进修学校知行楼一楼(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白云街3号)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凭报名表+身份证进入校园)。
3.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4.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5.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顺序为:
(1)《大连市旅顺口区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3份(附件3),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后用A4纸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名处用签字笔签名,报名表要打印或粘贴本人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确认件2份(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4)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要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和《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2份。
(5)择业期内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以师范类本科学历报名的还需提供《本科毕业生师范专业毕业证明》(附件5)、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6)、未就业证明(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及以上政府人社、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及个人社保参保证明(社保经办部门查询出具)。以上材料均为2份(其中1份为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提交资料内容不全、无法辨别真伪导致资格审查无法进行的,报名无效。
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东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服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和旅顺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服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和旅顺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包含试讲和面谈两部分(试讲80分,面谈20分,两项共计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举止形态、语言表达、从教潜能、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等。其中体育岗位试讲另加技能展示(技能展示所需器材由考生自备)。
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无法提供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并列的试讲成绩高者入围,试讲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东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服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和旅顺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五)资格复审
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A4纸按顺序装订)到东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六)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场签订全套就业协议,签约与资格复审同时进行,无法提供全套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七)考察与体检
由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旅顺口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不合格者不再安排体检,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与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考察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对拟入职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同时进行信用记录信息查询。
(八)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考察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服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和旅顺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聘用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如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解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拟聘用人员自负;未按期报到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解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拟聘用人员自负。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后果由拟聘用人员自负。
聘用时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由考生依次在招聘学校范围内进行选岗。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通过抽签确定。
(十)服务期限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适合教育教学工作或出现重大事故,用人单位可予以解聘。
(十一)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随时关注旅顺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的招聘信息,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信息关注不及时或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4.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636775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一)自主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11-86367712)。
(二)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要求执行。
附件:
1.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系统2026年第一批次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高校名单及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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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系统2026年第一批次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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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连市旅顺口区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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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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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科毕业生师范专业毕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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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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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
2026年4月10日
来源:旅顺口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