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广东警官学院是经公安部批准整建制纳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广东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建立了包括普通本科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民警研修在内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紧密的公安高等教育体系。学校现有滨江和嘉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和白云区。
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16日9:00至2026年4月22日16:00登录https://hrzp.gdppla.edu.cn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
与其他要求相符的佐证材料。
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登录广东警官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hrzp.gdppla.edu.cn)按提示依次进行注册、个人资料填报、完成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单位网站(www.gdppla.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及心理素质测评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
(二)现场资格复审和心理素质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测评结果作为辨识应聘人员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直接业务考核方式为统一报名、统一考核,具体包括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
(一)通讯评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学术态度、科研能力与学术基础、业绩成果、创新力及发展潜力等。通讯评议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通讯评议不合格的人选不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通讯评议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二)会议评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会议评议环节。总时长不超过35分钟。
1.代码为2026040029、2026040026、2026040025、2026040024、2026040034、2026040027、2026040023、2026040033、2026040032、2026040031、2026040030的岗位会议评议考核方式为专业教学展示、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
(1)专业教学展示。应聘人员将根据指定题目以PPT等方式进行专业教学展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专业教学展示满分100分。
(2)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应聘人员以PPT等方式进行科研能力展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查业绩成果、对本专业领域研究前沿问题的认识、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语言表达等。科研能力展示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人岗匹配度、组织协调与应变、语言表达等。答辩时长不超过15分钟。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满分100分。
2.代码为2026040028的岗位会议评议考核方式为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
应聘人员以PPT等方式进行科研能力展示,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查业绩成果、对本专业领域研究前沿问题的认识、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语言表达等。科研能力展示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人岗匹配度、组织协调与应变、语言表达等。答辩时长不超过20分钟。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满分100分。
代码为2026040029、2026040026、2026040025、2026040024、2026040034、2026040027、2026040023、2026040033、2026040032、2026040031、2026040030的岗位会议评议总成绩=专业教学展示成绩×50%+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50%。代码为2026040028的岗位会议评议总成绩=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为会议评议总成绩。专业教学展示成绩、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设合格线70分,其中任何一项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对象。同岗位人选按会议评议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岗位人选会议评议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评议小组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评议小组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组织会议评议。考试综合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相关规定执行,考察还需要参照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对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聘用。请谨慎报考。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电话通知。
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首日。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34067151,梁老师;020-36194863,吴老师(广东警官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36194875(广东警官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1.广东警官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东警官学院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