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为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系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主要负责长沙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二、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统一领导,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省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三、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四、选调岗位计划
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选调专业技术岗位1个,选调计划3名(详见附件1)。
五、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人员条件
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精神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或合格),在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新提拔的需在现岗位任职满一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见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6年4月30日止;
5.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报考要求(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在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职未满一年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曾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本人社会信用记录、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政审等情况存在问题的;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sthjt.hunan.gov.cn/sthjt/xxgk/rsjy/rsxx/index.html)及“湖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其他通知均将发布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及“湖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选调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0日8:00至2026年4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将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行政公章,并在考生承诺栏手写签名后方可报考。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系统等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录用审批表扫描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扫描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需在证明材料中注明起止时间);
(4)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5)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命名“岗位名称+姓名”)。
所需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所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选调人员网上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请选调人员自行查询,并在省生态环境厅报名端口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选调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选调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省生态环境厅报名端口打印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和面试通知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若报考人数低于3:1,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选调人员的文字综合水平,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选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选调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实际操作应用能力和沟通协调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选调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选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审查档案、重点访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按照拟聘用岗位有关要求同步进行政审。
如有主动放弃选调资格或考察、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七、公示与调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及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31-8569800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
0731-85698171(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纪委)
附件:1.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