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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2026年公开选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21 08:30 ~ 2026/04/24 17:30

📄 公告原文

莆市教院[2008]研44号

珠晖区2026年公开选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将珠晖区2026年公开选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选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珠晖区人民医院3名、珠晖区中医医院2名)。具体选调岗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详见《珠晖区2026年公开选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衡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县市区具有事业编制身份(含差额事业编制、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⑥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的条件;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报考要求(详见附件1)。

2.年龄要求

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依此类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本次选调对学位不作强制要求。

4.职称资格要求

具有相对应岗位的执业资格和职称资格条件(具体见附表1)。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选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⑤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存,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⑦患有精神疾病或有不适宜从事医务工作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

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⑨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流动调配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zhq.gov.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hengyang.gov.cn/hysrsj/)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4月19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珠晖区二机关202室(珠晖区安居里245号)

联系电话:珠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4-8309560

4.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由珠晖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纪检组、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珠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珠晖区人民医院和珠晖区中医医院共同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准考证当场发放。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珠晖区2026年公开选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④专业技术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3);

⑥承诺书(附件4);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⑧蓝底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任何环节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5.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zhq.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珠晖区2026年公开选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选调计划数为1的岗位,不再核减选调计划数),并发布选调计划调整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选调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其中综合能力分值占40%,专业实践能力分值占60%),口述作答,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考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选调质量,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选调入围人员。

本次公开选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实践能力得分高低顺序排名)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次递补一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按照公布的适当放宽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自备现金)。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及用人单位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方面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zhq.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选调人员。此次选调人员须最低服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五、选调监督

(一)选调工作在珠晖区2026年公开选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领导下组织实施,由珠晖区纪委监委、珠晖区委组织部、珠晖区委编办、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晖区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选调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调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选调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734-8309560(珠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734-3331723(珠晖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纪检组)、0734-3331904(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六、有关事项

本通知由珠晖区2026年公开选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珠晖区2026年公开选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珠晖区2026年公开选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专班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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