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城管,根据《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株洲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服务安排
本次共选聘3名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分别服务于以下单位,聘期1年,服务起始时间以双方正式签署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为准;聘期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1.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1名)
2.醴陵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名)
3.醴陵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1名)
二、服务范围和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需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参与全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论证,提出符合城管执法实际的法律意见建议;
2.为全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3.参与全局重要文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论证和评估等;
4.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甲方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5.参与办理民事、行政非诉讼纠纷、信访事件,协助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及仲裁案件;
6.参与合作项目、政府合同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大合同;
7.参与全局法治建设课题调研、法治宣传培训、执法案卷评查等;
8.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选聘要求和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拥有5年及以上行政机关、综合执法单位法律顾问服务经历,主要从事民商法、行政法领域实践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年龄在60周岁以下;
4.擅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涉法信访矛盾化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指导、合同审核等核心业务,过往案件办理效果良好、无重大履职失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5.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在上一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中被司法行政机关评定为“合格”;
6.熟悉株洲本地基层治理模式、城管执法工作痛点难点,能够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可落地的法律风险防控方案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7.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由湖南省内依法登记设立、执业资质齐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报名,或符合本公告选聘资格条件的专职执业律师以个人名义报名;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承接服务并委派专职律师履职,不接受个人单独受聘以外的不合规合作形式。
3.报名材料:
(1)《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原件和扫描版各1份(样式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如有);
(4)近5年内担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聘书或合同复印件(如有);
(5)近5年内承办重大法律事务或疑难案件说明(重点突出政府法律服务或城管执法相关案例,不超过2件,每件不超过500字);
(6)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专业特长、服务承诺、工作设想、适配城管执法工作的具体举措等。
4.材料提交要求:报名人员需在2026年4月22日17:00前将所有报名材料报送至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规股(《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应当提交原件,其他报名材料提交复印件),联系电话0731-23232141,并将材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446344952@qq.com,邮件主题格式请注明“法律顾问应聘+姓名+所在单位”。
5.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
(2)无论是否聘任,报名提交的所有材料由本局依规存档,无论是否选聘均不予退还,个人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
(二)资格审查
1.初步审查:由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规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核验,符合条件者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2.综合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应聘者的履历、专业特长、服务能力、适配城管执法工作程度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报局党组审定。
(三)社会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通过醴陵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醴陵城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任签约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附件:《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报名表》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