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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2026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中心(安康医院)编外护理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22 08:30 ~ 2026/04/23 17:30

📄 公告原文

根据夷陵区非在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夷陵区卫健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夷陵区精神卫生中心(安康医院)编外护理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精神卫生科护士24名,岗位条件详见《宜昌市夷陵区2026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中心(安康医院)编外护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表》年龄条件均以2026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定向培养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于2026年4月22日至4月23日(8:30-12:00;14:30-17:30),到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夷陵区锦江大道59号)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需提交如下材料:

1.《宜昌市夷陵区2026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中心(安康医院)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到A4纸张同一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所要求的护士执业证、培训合格证、职称资格证、从业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亲属关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须达到2:1的比例。报名结束后,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予以核减。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等,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所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三、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程序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717-7837728。

附件:1.宜昌市夷陵区2026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中心(安康医院)编外护理人员岗位表

2.宜昌市夷陵区2026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中心(安康医院)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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