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26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第1号)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2026年秋季学期我县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无缝衔接,做好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3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含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学校)202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4.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毕业具体时间要求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6.取得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身体和心理健康,经体检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标准,无不良嗜好。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及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开始之日);
(8)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为校园招聘,如本次招聘岗位未能招满,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结合年度其他招聘计划进行统筹。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
2026年4月15日-24日
2.发布渠道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baoting.hainan.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9时-4月24日18时
2.报名网址:http://www.hainankaoshi.com/index.php/exam/?EXAMID=9045
3.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2026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4)担任校内职务情况、学业成绩单等;
(5)毕业证、学位证;
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贴有本人相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证明(附件3)并签署相关承诺书(附件4)。
(6)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查询到的带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6年应届毕业生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和所有科目的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相应承诺书(附件5);
(8)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9)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7);
(10)如获得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可提供获奖证书;
(11)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12)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考单位对考生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在2026年4月24日18时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考生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随时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先组织面试,后组织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以实际入围面试环节人数组织面试。
考试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命题机构命题。
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及笔试。面试及笔试开考时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1.面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学科的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面试人员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0分钟的现场说课,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2)面试分数线: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成绩公布: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2.笔试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及对应学段的专业知识。
(3)笔试分数线: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为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综合成绩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选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出现以上情况之外其他情况的,由招考单位确定。
如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就业协议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和岗位排名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入围人选按招考单位有关要求和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与工作人员核实签订就业协议,并提交《承诺书》,如不履行承诺需支付违约金8000元。逾期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考察
主要按招聘总岗位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考察人选,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政审期间因不符合要求或考生主动放弃政审资格的,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1.体检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另外一家综合医疗机构进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政审、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经集体研究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核。
(十)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并纳入我县财政预算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调离本系统或本县。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违法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六)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提前选择复印留存;
(七)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8)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
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898-83666810
监督举报电话:0898-83661526
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898-3269680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5:00-17:30(周末不接受咨询)
附件:1.2026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6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6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4.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承诺书
5.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6.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8.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4月15日
附件1:2026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6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6届毕业生毕业证明.doc
附件4: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承诺书.docx
附件5: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
附件6: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
附件8: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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