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更好招揽优秀人才,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岗位1:专职辅导员15名。
(二)岗位2: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
(三)岗位3: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掌握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国内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留学归国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岗位1:专职辅导员】
须具备以下学生工作经历之一,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省级及以上学联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且不少于1年(含学年,下同);
2.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兼职辅导员应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院校独立承担工作),且不少于1年;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经历,且不少于1年(或任职满一届);
4.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校、院(系)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或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工作经历,且不少于1年(或任职满一届);
5.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且连续任职不少于2年(或连续任职满两届)。
【岗位2: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1.能熟练使用双语(汉语、维吾尔语)与学生交流沟通。
2.须具备以下学生工作经历之一,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兼职辅导员应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院校独立承担工作),且不少于1年;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工作经历,且不少于1年(或任职满一届);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校、院(系)团委部长及以上工作经历,或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工作经历,且不少于1年(或任职满一届);
(4)党支部(副)书记工作经历,且不少于1年(或任职满一届)。
【岗位3: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
1.英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含)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72分及以上,或具有其他经学校认定的同等英语水平。表达能力强,能熟练使用英语与学生交流沟通。
2.须具备以下学生工作经历之一,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兼职辅导员应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院校独立承担工作),且不少于1年;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工作经历,且不少于1年(或任职满一届);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校、院(系)团委部长及以上工作经历,或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工作经历,且不少于1年(或任职满一届);
(4)党支部(副)书记工作经历,且不少于1年(或任职满一届)。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系统4月24日8:00开启,4月29日18:00关闭)。应聘人员登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6年辅导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jdbm.xahaimai.com),填写信息、获取报名序号,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以下材料至辅导员招聘专用邮箱(fdyzp@xauat.edu.cn),邮件主题以“报名序号—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1.个人简历电子版。
2.个人自荐书(含基本情况、对辅导员岗位的认识、作为辅导员如何开展工作等,总字数不超过1000字)。
3.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于一页A4纸内)。
4.个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阶段)”,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政治面貌证明扫描件(需按模板要求提供,见附件1)。
6.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需按模板要求提供,见附件2)。
7.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普通话水平等其他证明及荣誉证书扫描件。
文件压缩包中材料须按以上序号排序,逐个命名。
(二)资格审查(4月30日—5月11日)。学校根据工作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名单将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s://xsc.xauat.edu.cn)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单独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后续环节。岗位计划招聘数量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足1:3,相应缩减(取消)招聘计划。
(三)现场审核确认(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或现场审核确认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考试(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审核确认的人员进行招聘考试。
1.笔试: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岗位计划招聘数量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相应缩减(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环节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五)体检(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复审资格条件,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6月上旬)。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反映存在问题,不符合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条件的拟聘人选,经查属实,取消其拟聘资格。
(八)聘用(6月上旬—7月)。聘用人选确定后,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二)学校对聘用人选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完成后,由学校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用人单位具体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四)原则上须在我校草堂校区工作并入住学生公寓。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应于招聘工作期间登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及时查看各环节动态及通知事宜,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手机)并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或未及时查看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我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谨防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拟聘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雁塔校区行政楼208
联系电话:029-82205460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