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贵州省民族研究院是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社会科学研究,重在民族类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应用学科的研究,开展相关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16号)要求,为做好贵州省民族研究院参加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民族研究院拟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见《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民族研究工作,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同时具备正高级职称证书的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6.报名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http://mzw.guizhou.gov.cn)发布引才公告。
(二)线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6年4月20日至5月6日)内完成报名。本次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未引满岗位的,转入全年引才,接受全年报名,具体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命名为:人才姓名+应聘岗位。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载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课程成绩单及翻译件;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佐证材料。
4.已取得职称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6.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
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可纳入应聘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应聘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应聘人员,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2)发送smzwrsc@163.com。
由应聘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民族研究院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http://mzw.guizhou.gov.cn)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线上初评
报名人数少于35人的,直接进入线下考核。报名人数大于35人的,开展线上初评,按单个岗位数与进入线下考核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线上初评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线上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线上初评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发布相关信息。
(五)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线下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对进入线下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分批分期面试。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线下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线下考核成绩为总成绩,考核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线下考核或未到达8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线下考核成绩于线下考核工作结束后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才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除名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拟聘人员公示
通过引才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招聘不诚信名单,五年内不得参加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考试。
五、有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博士未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第一个聘期内享受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待遇。
(三)博士津贴、工资绩效及引才津贴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博会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对已完成引才工作的岗位,经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研究后可关闭报名通道并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告。
(三)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加强对引才工作的监督;应聘人才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引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引才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851-86615026。监督电话:0851-86837551(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纪委)。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引才方案,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保持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在引才评审后的引才环节中(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出现空缺岗位的,经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研究同意后,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其他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引才工作方案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wps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