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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4名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一)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21 08:00 ~ 2026/04/29 18:00

📄 公告原文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4名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一)

因工作需要,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共4名,其中公开招聘3名,考核招聘1名。具体详见《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公开招聘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热心服务群众,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或者中专以上)

(6)专业不限;

(7)海南省户籍、海南省生源、海南省常住人口。

2.考核招聘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热心服务群众,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船艇驾驶员岗位需持有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船长证书;退役军人或具有驾驶12米以上船舶三年经验者优先。

(7)海南省户籍、海南省生源、海南省常住人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处罚的;

3.因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期间未出具调查结论、服刑期未满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1.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陵水县人民政府网(lingshui.hainan.gov.cn)和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9日,周末不受理。(受理时间:工作日8:00至12:00、15:00至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照片等报考材料、确认报名信息等。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陵水县人民政府网(lingshui.hainan.gov.cn)和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递交材料地址:应聘人员需本人将材料交至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民路57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楼301办公室。咨询电话:0898—83087893。

4.报考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递交以下材料:

(1)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4名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字按手印)。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原件现场查验;

(3)户口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现场查验;

(4)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5)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则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有退役军人证的,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报考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在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后,报考后应及时登录陵水县人民政府网(lingshui.hainan.gov.cn)和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6. 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陵水县人民政府网(lingshui.hainan.gov.cn)和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7.确认报名信息。招考岗位的职数与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若达不到该比例数的,将视报名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考生须关注指定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公开(考核)招聘考试

1.公开招聘考试

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正式通知为准。

(1)笔试

①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②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

③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在陵水县人民政府网(lingshui.hainan.gov.cn)和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

④笔试结束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名确定入围面试入选,比例为1: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根据考生意愿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末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体能测试

①考生进入面试前均须参加体能测试。

②体能测试项目如下: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只测评1次;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体能测评上述项目中,其中两项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③体能测评标准如下: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5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5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30厘米为合格。

④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⑤体能测试不通过者,不可参加面试。

(3)面试

①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

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招聘考试

考核招聘免笔试,考核采取专业技术考核+面试方式,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专业技术考核

船艇驾驶岗采用现场船艇驾驶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2)面试

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责任感,以及分析判断能力、行为举止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四)考核综合成绩的计算和运用

1.公开招聘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考核招聘面试合格者按专业技术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2.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出现相同的,则根据优先考虑各项条件综合考虑后,择优聘用。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负责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体检考生统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则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专业技术考核、面试和体检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的,公示期满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并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聘用人员与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35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高温补贴300元/月(每年4-10月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各招聘环节所有通知均以陵水县人民政府网(lingshui.hainan.gov.cn)和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操作,均视为放弃报名。

(三)本次考核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通知导致无法接收招聘相关通知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如遇不可抗力或重大突发事件,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相关调整将在陵水县人民政府网和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告。

(六)因本次招聘及后续劳动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898—83087893(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

1.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表;

2.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4名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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