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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18 09:00 ~ 2026/04/30 11:00

📄 公告原文

一、招聘对象

(一)2026届高校毕业生;

(二)上海市在职教师;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学历、专业、职称及岗位要求
智能机器人技术教师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专业,熟悉机器人、智能制造、工业自动化等领域,具备上述领域企业工作经历或持有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行业资格)证书之一者优先。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教师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学专业,熟悉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核心技术和工具,并能承担专业相关课程教学任务。具有高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指导学生技能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省级技能竞赛优秀指导教师或相关企业工作经历等之一者,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硕士学位。
网络实训教师1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学或理学专业,熟悉网络工程、信息安全领域相关内容,能承担网络操作系统、路由交换技术、综合布线技术、网络安全设备配置与管理等课程,具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行业认证证书、技能竞赛获奖或相关企业工作经历之一者优先。
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具有高校思政课教学经验并获得教学科研奖励者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汽车专任教师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具备汽车服务,新能源汽车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或者具备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检修等人社或部属相关技能等级证书者优先。
智慧养老专任教师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管理学、社会学、理学等相关学科,熟悉智能养老工程、老年医学与康复、养老管理等相关领域知识。具有高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指导学生技能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省级技能竞赛优秀指导教师或相关企业工作经历等之一者优先。
辅导员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一致或相关。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国家级/省部级技能竞赛(世界技能大赛等)指导经验等优先。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高校在职教师须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须2年内取得)。

(二)具体条件

1.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视作为2026届高校毕业生。

2.上海市在职教师,具有上海市户籍;非上海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8日(周六)9:00——4月30日(周四)11:00(第二批)。

(二)报名方式:

1.相关信息发布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s://www.jingan.gov.cn/),及静安教育公众号。

2.投递简历邮箱:zhaopin@shxj.edu.cn,或邮寄至:上海市原平路55号1301室人事处

(三)咨询电话:66103009

(四)具体联系人:张老师、徐老师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择优组织应聘教师综合考评后向静安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合格人员个人信息及面试评价表。静安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科组专家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通知应聘教师为准。

六、其他事宜

拟聘用教师须进行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委托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拟聘用教师名单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告知:应聘人员应当依据本招聘通告的招聘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简历”,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如不符合招聘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聘用方式和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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