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科研助理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岗位需求情况,现就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2024一2025届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50名,作为科研助理人员(编制外)。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2日。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须于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现场提交报名表(附件)、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
现场报名地点为安顺学院人事处(安道楼4楼406室)。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综合考察等方式,重点考察专业能力、科研素养、岗位适配度等。
(四)公示招聘结果
考核结束后,招聘结果在安顺学院官网公示。
(五)聘用手续办理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署劳动合同,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用人单位负责拟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六)聘用待遇
科研助理的待遇标准不低于安顺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由学校根据受聘人员意愿和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
(七)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聘用具体期限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受聘人员意愿协商确定。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安顺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安顺学院2026年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