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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24 09:00 ~ 2026/04/30 17:30

📄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七)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八)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8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02室人事科(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21号)。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现场报名材料:

1、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附件5)。

(五)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任一符合专业条件即可。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6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资格审查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直接考核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相关从业经历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

十、纪律监督

株洲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文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主动报告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十二、咨询与监督咨询电话:0731-28686025(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监督电话:0731-28686057(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0731-28686010(株洲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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