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确保自然资源工作顺利开展,弥渡县自然资源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一)本次招聘岗位为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身份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本次共招聘人员1名(不限性别)。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能熟练使用计算机、WPS等办公软件;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涉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行(受)贿人员名单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取消录用或招聘资格的人员以及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信仰邪教或参与、策划、煽动群众聚众上访或越级上访的人员;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有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考察、公示、录用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9日,08:00-11:30,14:00-17:30(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弥渡县弥城镇东顺城街党政机关办公区2栋三楼);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填报信息,作出承诺;
5.资格审核时间: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进入笔试环节;
6.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报考人员须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按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政审和体检:进入面试者同步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确定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考察公示:笔试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提出,经查实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5.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与兴弥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对于履职表现好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对于履职过程中不能严格遵规守纪或履职表现较差的人员,视情节终止劳动合同。
五、薪酬福利
1.薪酬工资:综合待遇不低于3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部分);
2.享受本单位人员相应的工会福利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872-8161462。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弥渡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2-8161553。本公告由弥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