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淮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6年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情况见下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 专职辅导员 | 6000206 | 5 | 男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需入住男生宿舍 |
| 专职辅导员 | 6000207 | 5 | 女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需入住女生宿舍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学生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应届生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必须担任过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应届生”参照《安徽省202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第4条规定执行;主要学生干部为: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等);历届生除具有上述应届生规定的经历外,还须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高校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高校工作经历。
(四)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等能力,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在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后(网址为:http://rczp.hnnu.edu.cn),登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请务必在招聘系统中提交本人的: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党员证明;④学生干部证明;⑤工作经历证明;⑥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可合成1个WORD文档,在“证明材料”模块中“其他附件”中上传。
(二)资格初审
1.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选。
2.淮南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再逐一通知个人。
(三)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查验并核实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或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5.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盖章。
7.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免冠近照一张(1寸,用于办理准考证)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
以上1-7项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笔试资格,并领取准考证。
9.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合格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10.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并进行现场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内,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审核材料,或提供虚假、错误材料等无法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而导致不能参加考核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心理健康测评、面试环节。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实施方案将在淮南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学生管理工作实务等。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心理健康测评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参考,不对外公布。拒不参加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学校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面试考核专家组,其中外聘专家不少于4人。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总成绩合成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相应岗位最终根据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如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名次排列按面试成绩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若应聘人员各项成绩仍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并影响聘用资格,将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经学校研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入编时间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
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等材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有聘用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聘用人员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由学校统一分配至二级单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九、其他事宜
(一)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4-6863080。
(二)请应聘人员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报名,以应聘人员最终学历学位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4-686308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