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切实做好红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预防和应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能力,保障我区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系统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内林草防函〔2023〕439号)的文件要求,赤峰市红山区林业和草原局依据《2025年红山区选聘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拟聘用人员公告》,优先面向区内在岗人员定向招聘,资格审核公示后,仅1人录用,定向招聘未达补员效果。为填补缺口,特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立足红山区林草事业发展需求,优先面向红山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岗临时聘用合同制人员招聘(需持有原单位证明,且在原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招聘公示结束后,若未达到核定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齐空缺。全程严格规范流程,确保程序公正、结果透明。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主要从事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巡查巡护、火情处置、火灾扑救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19人。区内临聘人员报名合格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时,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未达到计划数时,启动社会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热爱消防事业。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赤峰市户籍。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男性(1991年5月13日—2008年5月13日出生)。
6.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手动挡、自动挡车辆。
7.服从工作岗位及地理位置调剂。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予以加分:
具有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每项证书加1分,上限3分,报名时需上传相应证书,经现场核验无误后予以加分。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出人员;
(2)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龄丰富;
(4)持有国家颁发的消防、应急类资格证书。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5)因吸毒、酒驾、涉黄涉赌、涉政涉恐、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涉足邪教等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7)患有腿伤、腰伤腰椎间盘突出症、腰腿部位器质性损伤、存在腰腿伤病后遗症或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9)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10)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患有心脏病、癫痫、哮喘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
(12)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初审→体检→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公示与聘用
(二)报名
(1)区内临聘人员2026年5月16日9时—2026年5月20日6时;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6时。
(2)社会招聘人员另行通知。
(3)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在该网站下载《红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个人信息后上传至1318927090qq.com邮箱,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4)咨询电话:0476—8869382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报的《红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报名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初审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
2.现场审核环节:待线上资格初审结束后,有加分项证书的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统一进行现场审核,一旦发现存在伪造情况,取消考试资格,且应聘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体检
1.体检工作在三甲及三甲以上医院进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2.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工作将聘请专家进行实施,确保测试公平公正、专业规范。
2.体能测试项目及成绩
测试项目、测试标准及评分标准按照附件2《红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3.科目设置
体能共设置三项:①1000米跑;②俯卧撑;③立定跳远。以上项目1000米跑每人只有一次机会,俯卧撑、立定跳远两次机会取最高分记录。
4.体能测试有关要求
(1)已报名人员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点;
(2)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不允许穿钉子鞋,在体能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的人员,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
(4)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需下载签署附件3《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分数比例70%。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面试
面试工作将聘请专家进行实施,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8分钟,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分数30%,主要考查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言语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七)综合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证书加分=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由本人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资格。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红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报名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及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C1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报考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6)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7)个人征信报告;
(8)无犯罪记录证明;
(9)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复印件及原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1.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如出现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2.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统一在红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需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4.公示期满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开展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岗位依次递补。人员到岗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1个月的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5.报考人员因被取消聘用资格、辞职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岗位缺额的,严格按照本次聘用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月均3200元(含个人保险部分),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执勤补助1200元。
(二)社保:缴纳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三)轮休:每月8天,重大时段错时调休。
六、工作内容及职责
工作内容主要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防火宣传为主,其他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安排。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
七、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红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