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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衢州市衢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5/22 09:00 ~ 2026/05/29 17:00

💰

缴费时间

2026/05/23 17:00 ~ 2026/06/11 07: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6/11 ~ 2026/06/12

✏️

笔试时间

2026/06/13

👤

面试时间

2026/06/27

📄 公告原文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衢州市衢江区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办学校事业编教师共计10名。具体岗位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二)户籍要求:不限。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有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相应教师岗位:

1.2026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能提供符合报考要求学段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专业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科要与报考的学科相符。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六)学历学位要求:

1.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高中(含高中/中职数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3年9月至2026年5月连续在高中或中职学校相应学科(岗位)任教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中职电气自动化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暂未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下列情况,也可报考:

(1)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报考,但须在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在资格复审时,能够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学历人员。

3.学历学位及专业需为同一段学习经历。

4.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学历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七)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所规定禁止从事教师职业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现为衢江区事业单位在编的聘用人员,在报名截止前,不能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9:00至5月29日17:00。

2.报名地址:https://qjjy2026.rcrsksta.com

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系统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逾期系统关闭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3.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6年5月23日12:00-6月1日12: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间内或不能全部完成,报考人员宜尽早确定选报岗位,以免错失改报机会。

4.网上缴费确认

(1)时间:2026年5月23日17:00-6月1日17: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需缴纳考试费用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属低保户或特困对象的报名者需在报名截止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需有报名者姓名、部门公章等内容)上传至报名系统。此类对象报名确认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6月1日12:00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衢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3838580。

5.公布核减岗位

(1)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同时对核减、核销的计划予以公布。

(2)招聘计划数核销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自核销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于6月11日-6月12日。请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参加笔试。如时间安排有更改,将通过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或报名系统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或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2.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⑴《2026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系统导出,需手写签字);

⑵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含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学历证书,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生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⑷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应届生证明(附件2,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等原件及复印件,以放宽的学历学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提供相关从教从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等等。

3.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6月24日,具体名单、时间、地点以衢江区政府网和报名系统通知为准,请及时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初定于6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课堂教学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幼儿园教师岗位还需进行技能测试,以画画、歌曲钢琴弹唱、舞蹈等形式考察考生的教学综合能力;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成绩×60%。

按综合成绩确定考生岗位内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先后按笔试成绩、课堂教学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全部相同的,排名并列。

(六)体检

根据岗位内排名按最终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内排名按最终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衢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所有考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的人事档案转到衢江区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核的、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聘用对象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关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递补;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或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的分配采用按岗位内排名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在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取消该考生下一年起三年内衢江区同类岗位的报名资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见习期)一般为1年,其中实际工作经历可计算连续工龄12个月以上的人员,试用期可为6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见习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受聘人员首次聘用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调离本校,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衢江区教育系统。

四、其他事项

1.入职后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按规定享受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及农村教师外地单身青年租房补贴。

2.报考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4.后续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核减[核销]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http://www.qjq.gov.cn/col/col1229575138/index.html?number=A17-A04)和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5.本次招聘工作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0-3832885。

6.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570-3838580、0570-3838706。

附件1.2026年衢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师范类应届生证明.doc

附件3.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x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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